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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19 June 2018

显扬圣教论大意 吕澂

𠕇𠕇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30冊
1978年11月初版
(原刊內學第一輯)



. 頁265-280 265頁 說諸事素呾纜藏,說別解脫及相應法毗奈耶藏,以種種 相無倒顯示諸法摩呾理迦藏。 (本論二十) 故於法善巧應學 素呾纜毗奈耶,於法相善學應學摩呾理迦。瑜伽一論,十七 地備陳宗要,四攝決取精微,摩呾理迦正宗在是。(本論六) 然而該攝汪洋, 異說交綰,非夫上智,或怖廣文。唯顯揚 論依趣聖教,撮其大端,辭約義繁, (本論一) 意存總略。 (本論六云十種義為總略本母,五云此論攝十種義。) 儻謂 法相樞機,大論肝髓,其在斯歟。 今談論要,初通,後別。通義又三﹕曰聖教,曰瑜伽, 曰法相,所顯,能顯,正宗,意各別故。 初聖教者,諸佛所說, (本論十七) 言詮所表 (本論二 十)。正法離言,智隨順取,諸佛如來 266頁 因智有說。 (本論十七) 此則教說染淨, (本論四) 而攝於 二諦,依四諦分別故。 (本論十九) 法依二諦, (本論五) 而歸諸一勝義,由言離言是勝義相,為順勝義說世俗故。 (本論五) 攝事九種,二十九種,而歸諸聞依學覺四事,(本 論二十又六) 總為得清淨故。 (本論十三) 教導十二差別, (本論六) 而歸諸事想二門,語言差別乃無量故。(本論四) 以是聖教宗於四含,通乎諸乘。 四事總攝九事即依雜含而 說,事分別於增十廣義集異門三經即依長含而說。 (舊譯長 含二經,曰眾集,十上) 乃若二諦即攝四諦,中觀初頌,顯 揚重成,無大無小,無空無有,同其宗依。故以四含為教, 二諦為教,教則是一。今論所顯揚者唯此。 次瑜伽者,因行應理,能依所依悉名瑜伽。故行者,正 行,依地,人事處三成瑜伽道。 (本論四又二十) 然論其體 唯有般若波羅蜜多,即此正慧菩提方便得瑜伽名(本論十七) 以是三學六度貫攝以般若, 即貫攝以瑜伽,即一即二教有 誠言,龍猛慈尊宣說無異。若泥跡象,瑜伽中觀飲水分河, 抑又末矣。十七地瑜伽備境行果,今但言因行者何耶﹖曰﹕ 因行貫境果故,行依聞起有持任瑜伽,則攝諸一切境。行趣 所期有轉依瑜伽,則攝諸一切果。舉行瑜伽,意無不盡。今 論能顯揚者唯此。 後法相者,云何法,云何相﹖法謂諸事法,別解脫法, 即諸契經之所詳說。弟子分別,厥有三類﹕謂依,謂染,謂 淨。昔賢擬論阿含,歸三法度。 (舊論三法度譯為依、惡、 德)。 今論九事, 267頁 同此憑依。剋求所本,無過五法,心心所色不相應行以及無 為。 論曰攝菩薩藏,不曰唯菩薩藏,蓋在聲聞亦說五事。 (見世友品類足論)由此應知佛及弟子所分別法。法有其相, 佛根本說,廣以十一,歸納於三,世俗,勝義,覺分,境行 三各別故。 (本論五又二十) 略以五相,自共假等, (本論 四) 此成摩呾理迦。弟子決擇廣以十相,數相別等, (本論 十七) 此順阿毗達磨。約以三相,增益相等, (本論一) 此 順佛說密意,堪用解釋一切大乘。 (見攝論所知相分) 由是 應知佛及弟子所分別相。此法此相,今論正宗。 說通義已,次別義者,初分判大文,後逐文決擇。 初判文者,論十一品,義有二類。經論所詳,攝於三品 ,謂攝文攝義也。入道精微,成於八品,謂待建立而知也。 故於諸攝品應知其約論依教存要去繁,於諸成品應知其補苴 闡發詳昔未詳。然十一品如彼次第,何耶﹖曰﹕所簡擇者法 相是論體性,故先列事法則有攝事品,次出義相則有攝淨義 品。能簡擇者瑜伽是論所依,故先明所緣則有成善巧品,次 明簡擇方便則有成無常成苦成空成無性四品,次明正簡擇則 有成現觀品, (本論十三簡擇法相為現觀), 次明簡擇法體 則有成瑜伽品,次明簡擇所離則有成不思議品,次明簡擇勝 義則有攝勝決擇品,故十一品如彼次第。 後逐文決擇,初攝事品,論說九事以為法體,與經九事 云何異耶﹖經九事者,係於弟子結集如彼品目如彼次第,而 舉九事以概佛說。實則類例不一,或是所說,或是能說,或 所為說,義無次 268頁 第。今論據瑜伽地別出諸事,散攝經言,不拘文段。故所謂 事不同,所以有九事亦不同。 謂論九事,據瑜伽地,何耶﹖瑜伽十七地,判境行果, 各有所詳。今論分依染淨,次第舉彼。一切事是五識身地意 地所說,界事雜染事諦事是有尋有伺地所說,依止事是三摩 囗多地所說,覺分事補特伽羅事果事功德事是聲聞地乃至有 無餘依地所說故。有無心地是諸地通相故論不別出,然聞所 成等地諸事不廁雜間列,何耶﹖彼地或說通相,應是總分別 攝,或說別相,應是淨義攝故。瑜伽一論以地繫義,法若法 相文便而明,至於顯揚事義釐然,綱斯舉耳。 九事依五法不依三科,何耶﹖摩呾理迦分別法相總略五 事, (本論一百) 阿毗達磨次第法相遵依三科,今論則宗摩 呾理迦故。摩呾理迦與阿毗達磨,有以異耶﹖曰摩呾理迦攝 一切了義經推源佛說,阿毗達磨則唯弟子無倒宣揚。 (本論 十二譯文稍晦,應勘大論八十一) 摩呾理迦釋經宗趣,法義 所本,阿毗達磨遵以簡擇類分,唯務其末。 (本論十二) 以 是大論總攝諸佛言教三事有摩呾理迦而不說阿毗達磨, (本 論十三,又八十五,又一百), 決擇如來言音三種亦出摩呾 理迦而不說阿毗達磨, (大論七十八引深密經), 惟聲聞藏 隨轉理門阿毗達磨列於三藏,然猶兼舉摩呾理迦而言。 (大 論二十五) 蓋文判本末,義殊廣略,說摩呾理迦可攝阿毗達 磨,但說阿毗達磨則不足以相概。梵土古學於此辨析似甚精 嚴,以故義理決擇自雜含戒本摩呾理迦 (大論攝事分所引) 繁衍極於瑜伽本地,皆集經要, (瑜伽論釋作如是說) 理無 不涵,義無不盡。次第決擇自諸根本阿毗達磨推闡至於婆 269頁 沙諸家,皆隨分釋,智慧揀別不踰八門。 (攝相應成就因緣 果,自相、共相見入論) 而在小執,經量有部異宗,罽賓外 國異說,大抵與此區別相關。 (如經部宗,阿毘達磨傳是佛 說,意在推崇摩呾理迦。順正理宗則以阿毘達磨攝彼,謂集 異門法蘊施設是其種類。此殆各本罽賓外國諸師異說而然。 ) 乃若大乘二類異同,雜集顯揚取譬亦邇。 因論生論,摩呾理迦若出佛說,彼瑜伽論亦佛說耶﹖六 十四說,十七地四攝是摩呾理迦所攝。倫記一解,佛說摩呾 理迦如是五分,彌勒重明,即同佛說。又解,彌勒釋尊同揆 ,佛說無妨。今勘最勝子釋,彌勒集經為論經即有名瑜伽師 地,安知五分十七地者不出彼經,而論循環研覈攝於聖言﹖ 以是佛說摩呾理迦,瑜伽亦通。摩呾理迦總要五事,彼品類 足阿毗達磨非說五事耶﹖曰﹕彼論本事不盡於五,故復說處 ,說界等七,是猶依三科也。阿毗達磨宗說三科,今顯揚摩 呾理迦,非於善巧有蘊等耶﹖曰﹕此因想差別而明, (本論 四) 即是義相所攝, (本論五) 固不以為本事。 論依五事,數相決擇,若彼何耶﹖依聖言故。心心所法 大小最異,今攝菩薩藏最勝義說。心識有八,對聲聞乘唯六 ,唯一,故引佛說為教證成。心所有五十一,對聲聞乘四十 五,或四十九等,復引諸經為教證成。心王諸教解深等等非 小共許,故云薄伽梵說而不舉經。心所諸教皆在阿含,大小 同誦,故云經說而鮮舉薄伽梵。自餘色等法亦大小互異,而 不引教證者,論崇心法,意 270頁 樂故爾。 (世友說五事,猶依五蘊,先色後心,顯揚百法乃 俱以心心所導首,用意可知。) 諸法依一切事,彼一切亦有 依耶﹖曰﹕有阿賴耶識為依,大論說八識,先五識身而後意 地,今論列八識,先阿賴耶而後餘識,意以賴耶為餘法依。 故說眼等識謂從賴耶種子所生,說心所亦謂從賴耶種子所生 ,色等則有彼執受執持之義,心不相應行則有彼非一異義, 乃至無為又有彼法性義,故一切法得依賴耶,所知依體固不 待攝論始建立已。 說五法已,復說三相,亦法與法相文便而明耶﹖論意在 說一切法自性,而不在相,說相能顯彼性故,彼性是一切法 所有故。一切法中無為亦有遍計性耶﹖即彼是遍計因,似彼 而有遍計,亦說無為遍計性。無為又有依他性耶﹖虛空無為 ,心相變似而緣。亦說無為依他性。兔角龜毛遍計所執,亦 有有彼法耶﹖彼無體有所依,即所依法有彼性。 界雜染合說為染,何耶﹖成能所依故。所依諸界,能依 雜染,以是煩惱雜染則有三界所繫,業雜染則身語意有三界 所攝,生雜染則於三界設施,雜染與界故合為染。 云何諦說六耶﹖成通別相故。通相世俗勝義二諦,別相 苦等四諦,合以為六。五十五非說四諦唯勝義攝耶﹖五十五 於共相一苦說勝義諦,彼集滅道亦成勝義。今於八苦分別說 有世俗,彼集滅道亦成世俗。今論意以二諦賅諸言教,分別 故爾。 依止事說等引,云何唯靜慮無色耶﹖清淨瑜伽惟依止此 ,餘復是此所生定功德故。 (六十四) 271頁 建立依止備引經說,何耶﹖攝經宗要,顯示論體,故於大論 所略更詳。經文出處,勘法蘊足。 覺分等事詳三乘行果,亦有別耶﹖曰﹕三十七覺分行通 三乘,發心等行唯大乘別。無量等果德通三乘,相好等唯大 乘別。補特伽羅及果則三乘合說。引釋諸經,隨應可勘。 九事料簡,事據三經,何耶﹖弟子集法,最詳盡故。正 法思惟,算數,稱量, (二十五), 故結集四含終於增一, 佛教應知處相亦由增十法門,數相立言三經其先例已。想依 四頌,何耶﹖聞思修義,大略具故。初二頌攝聞,三頌攝思 ,四頌攝修。聞依於句,大小所釋不同。小乘釋句通諸毗曇 ,而其次第與身子毗曇相近,三科以入為首故。大乘釋句概 括一菩薩地,彼文當於菩薩藏摩呾理迦故。有二料簡,而後 知蘊界處等唯想分別,相名等亦唯想分別,剋求體性,無過 心等五事,論說為依則此意也。攝事品決擇竟。 次攝淨義品。義云淨者,何耶﹖具四清淨故。內明勝相 ,四淨盡攝,故大論 (六十四) 標目,今文別詳。義有九十 等異者,分別瑜伽知法知義 (七十七引解深密) 是所依故。 此品說相,九義指前九事染淨等義 (本論四),與九事法亦 不相雜。 說四淨德二頌,論自解為顯示勝相, (本論十三末) 餘 有五頌顯論自體,二諦分別,概括聖言。蓋於九義為義染淨 ,於五義為義遍知,於三義為義義,一切殊勝,唯此諦矣。 悟入彼故,復廣推衍。 (本論六結廣解文曰悟入已) 廣世俗 諦乃說五蘊。我法作用藉以設施,補特伽羅依以除遣, 272頁 道理世俗 (本論六及六十四) 於諸勝義初隨入故。廣勝義諦 乃說五三法,四真實,諦審不異,是為菩薩乘所入事故。又 說四尋思,通達加行,是為能入因故。又說四如實智,尋思 後起,是為正能入故。(本論六)菩薩一地真實,即此勝義悟 入盡之,大心所務,不亦梗概可見歟。 論次又有二頌顯清淨相。為得還滅,餘相說教,有彼四 門。名,數,次第,復為廣釋。 (本論六) 廣聞六義。初舉 名數﹔聞受五明,著提方便 (本論七末) 攝教於中,即說為 處,次釋內明。先有建立,事則十二分教,想則大小所釋句 等,皆有聲聞廣乘之異,故說為攝。次起多聞,應具十相, (六十四末) 說為清淨。聞隨義相,能作修習有十法行,即 說為行。所作修習略釋決了有六理門, (六十四) 說為理趣 。決擇準依,義不了,即說為義。故此六門次第,無容增減 。由聞入教,相次三事。先授歸依,次製學處,教導出離。 (本論四) 廣釋歸依,以三門成就其名,謂真歸趣,佛法僧 是。建立其數,謂因料簡,唯有三寶得為所歸。差別其次第 ,有自證覺,有證覺果,有行隨他,成佛法僧。 (六十四略 解,今論大廣) 廣釋學處以十二門。聲聞出離諸瑜伽處, ( 二十八以下) 此所從出。初差別門明其名數,所餘分別皆明 次第。廣釋菩提以五門。三菩提依種姓立,故有初門成其名 數。方便等門,分說三乘次第各別。 論次又有總標一頌,廣釋十一頌,皆顯辨教相。二諦為 義,四法為事,既於前文二番成教,然而廣文廣義方等獨詳 ,正能辨者端賴乎此,故復賅括廣乘以為諸頌。是則先明義 相,能作修習 273頁 舉四聖行,始從菩薩勝解行地乃至究竟,一切諸行略攝清淨 。(四十九) 次所修習教理行果舉五無上乘,始從菩薩種姓 乃至菩提建立,一菩薩地略攝清淨。而後菩提功德要其始終 ,於大論文 (四十六) 復為廣引。義相既明,次有簡擇。教 導差別,初觀他宗,與所摧伏,總略外小十六異論。 (文同 六、七) 舉能摧伏,依處因明七種論法。 (文同十五) 後觀 自宗,於諸分教如理宣示,列攝釋分。 (文同八十一、二) 是皆徵引大論,不厭繁文。蓋欲遍行一切由此方隅,廣略權 衡固別有在。 (如一百云,遍行一切摩呾理迦,如攝釋分應 知其相。今引攝釋,即於攝事全分少所涉入,亦不病其疏略 。) 自性等門分別五蘊,應是建立善巧, (五十三至五十六 ) 今於俗諦廣說,又五三法等唯是大乘真實, (七十二等) 今於勝義諦廣說,何耶﹖依如來說十相決擇故。 (十相見本 論十七) 能知智是善巧,(本論十四) 所知境是善巧所緣, (本論四) 即此所緣假名安立能顯世俗,故於俗諦中明。佛 說勝義無二為相, (七十五引深密) 入不二門藉如實智,實 智生起待四尋思,尋思所依諸真實義,故五三法等真諦中明 。 三學十二種分別,依諸聲聞瑜伽,即唯說聲聞學耶﹖曰 ﹕不如是。三學相因以為方便,定資於戒,慧資於定。故舉 要言,三摩缽底出生智度,瑜伽勝行是其總略。菩薩廣乘大 往大來,六度四攝,無所拘限,然亦根本瑜伽,圓滿三學, 不聞異轍。唯在聲聞,務此偏勤,局念自私,期速解脫。是 以大論文便,於聲聞地廣說瑜伽,顯有三乘所共。今論取意 ,依彼地文,不唯彼學。 274頁 此品餘文,如十六異論具見佛時佛後外小偏執 (文中引 經多是長含梵動及沙門果經), 又七種論法具見慈氏以來因 明結構,又攝釋分,具見一切摩呾理迦製作宗依,皆有精要 堪以研尋,今不繁出。決擇攝淨義品竟。 次成善巧品。自此以去皆說大乘不共瑜伽,大論未詳, 今廣建立。是則糅集散詞,隨為敷暢,或名數之更張,或文 相之演繹,或後先立說互有發明,或類例剖分別為損益,要 其締構大同聲聞諸處瑜伽。譬若瑜伽所緣,彼說五善巧四聖 諦等, (二十七) 此則先有成善巧品明諸觀境。又若瑜伽修 習,彼說趣出世道加行應由無常等觀苦等, (三十四) 此則 次有成無常等四品明初方便。又若瑜伽成就,彼括始終現觀 六類, (三十四、七十一) 此則次有成現觀品詳其體義,次 有成瑜伽品出其法性。又若瑜伽思惟,彼說應離六不思處, (二十五)此則次有成不思議品廣其所離。而後決擇微言, 思惟教導,勝決擇品取以終篇。故讀聲聞地而知瑜伽通行詳 諳方便,讀本論諸成立品而知廣乘不共得所依歸,行者熏修 ,未可偏廢。 大論決擇善巧數極於六, (五十七) 今益諦為七,何耶 ﹖由此得盡瑜伽所緣故,復由此盡破邪執故。瑜伽四境, ( 本論十六) 遍滿,淨行,依所知事,一切所知即四諦攝。 ( 二十六) 善巧所緣為五善巧,淨惑所緣復說四諦,故增善巧 為七,四所緣境含攝略盡。又對治執,增上邪計或於境界受 用主宰,或於染污淨淨,故於根善巧外增諦善巧,知非由我 還滅流轉,治執乃盡。 275頁 次決擇成無常品。文段有三﹕初明法相,體性一頌,差 別五頌。次正成立,教理證成六頌,對破邪計六頌。後釋觀 智,所治執因三頌半,能治智及因果二頌。成苦成空二品, 文段略同於此。釋差別中,變異等義,聲聞同說,(三十四) 云何不共﹖無性無常則是不共,非聲聞智所知故。 (本論十 四末)此性常無,無性恒有,不二不異,空智甚深,以故非是 聲聞境界。釋教理證成中剎那滅義,有部已成,世間俱了, 云何不共﹖世間唯了心法剎那無常,有部唯成色相變壞念念 不住,今暢攝境唯心之理,以心剎那成色剎那,義即不共。 故說氣增上生行而賴耶種子之理明,說定心轉變影現諸境而 心法所緣唯心所現之義著。阿含教證有一一處,即此已成色 隨心轉同其剎那,況復滅不待因念念不住道理成就﹖ 次決擇成苦品,成立行苦,世間不共,於聲聞乘亦有不 共義耶﹖曰﹕略五取蘊,勝義說苦世間不共,遍至說苦聲聞 不共。五取蘊苦遍行界趣,深心菩薩感此切膚,即以苦遍而 悲遍,悲遍而捄護遍,捄護遍而功德成就無所不遍。故菩薩 苦智遍滅自他一切諸苦,聲聞則唯智滅自苦。今論成五十五 苦廣其苦觀,此義即是聲聞不共。 次決擇成空品。初說三相,世間不共,於聲聞乘亦有不 共義耶﹖曰﹕三相總說二空,聲聞未具,即是不共。又生無 我,說空自相,眾生性無,無我性有,非有非無,不得定執 。又說甚深,取捨有無,而不增減。又說差別,始自勝義至 於一切法無性自性亦空。空相一味,非小智知,故 276頁 此諸門義皆不共。 空相說二無我,今亦總成二無我耶﹖曰﹕聲聞四行,空 離我所,無我離我,局於生空。廣乘四行,空離主宰,無我 離自性,通二無我。然今論建立偏從勝相,於空唯成生無我 ,於無性而成法無我,不總成也。云何成生無我耶﹖曰﹕對 破我執而得成立。攝淨義品廣引異論,即有我計,已為徵破 。 (本論十) 今品取彼文義重結伽陀,約要而解。勘讀兩文 ,應詳所指。 次決擇成無性品。此品何所成耶﹖曰﹕成三自性。不說 三無性耶﹖曰﹕三無性是密意,三自性乃究竟,說三無性即 說三自性,是以體相本無有初無性,應知即說假法設施為諸 法中遍計性相。非自力起有次無性,應知即說緣生幻事諸法 中依他性相。勝義無我有後無性,應知即說二空所顯為諸法 中圓成性相。故三無性密意初宣,三種自性究竟法釋,知一 知二,乃善取空。云何成三性耶﹖曰﹕相名等五事而成三性 。隨名轉義,執有相稱實性,即緣相名相屬而成遍計。 (同 七十三) 假法成立,此為依因,即依分別正智而說依他。若 此為境,心得清淨,即於如如而說圓成。 成立依他,說是假法因依,何耶﹖對治惡取空故。聞密 意經一切唯假,迷理取執是惡取空。彼乃不知假法言詮有待 而起,所待依他不應亦無。故實義言,由彼 (假法) 故空彼 實是無,於此 (所依) 而空此實是有,由是道理證空不倒。 (三十六) 今正對彼,說依因言成依他起。即此一義 277頁 ,於掌珍論時至重諍,則以真性有無為其論旨,與此文義關 涉較疏。 論說圓成實自性無執著故起於熏習則成清淨,此何義耶 ﹖勘論上文於依他性執著初性生起熏習則成染汙,例此應言 於圓成性無彼執著生起熏習則成清淨。故非圓成自起熏習, 乃於圓成無執而起熏習。彼無執法唯是正智,能熏習者亦唯 正智。不爾,真如作淨因緣,將同小乘成相似教。正智遠離 顛倒,不可攝屬圓成而說圓成能熏耶﹖曰﹕本論嘗說圓成自 體是法性相, (卷一) 又說圓成諸法真如聖智境界, (卷六 ) 又論第三自性五相攝一, (真如,見卷六) 又說圓成諸法 真如自體, (卷十六) 又說圓成清淨所緣, (卷十六) 曾無 文說圓成亦攝正智。蓋從法相,立義應爾。三性性相貫於諸 法,說真如是圓成可謂是諸法真如,說正智是圓成不可謂是 諸法正智﹔法與法相訓釋異故。此猶法相家言依他性是諸法 緣生自體,不謂諸法分別自體,遍計性是諸法依名起執自體 ,不謂諸法龜毛自體也。 次決擇成現觀品。文段分二﹕初十三頌成能所入,後十 二頌成其修習,即六現觀。現觀,智見明慧名之差別, (本 論十三) 於諸諦中決定智慧為體,彼因果相應俱有等法皆名 現觀 ,(五十五) 故論始終六類差別。今說現觀,於聲聞乘 亦有不共義耶﹖曰﹕證無分別,有義不共。聲聞現觀勝義思 惟真如離相成無分別, (七十一) 菩薩現觀於法法空不別有 無成無分別。 (本論十六十九右) 法與法空無分別故遍計本 無體不可得,遍計不可得故菩薩於諸有情展轉互異亦不可得 ,乃至流轉寂滅差異 278頁 有無漏過失功德差異亦不可得。 (本論十七又二十) 由此發 起大我阿世耶,廣普阿世耶,解脫有情,不住涅槃。 (本論 三) 故諸菩薩菩提初心方便究竟,廣因廣果遠非聲聞所能幾 及。 現觀有相,此何相耶﹖曰﹕是聖智境,未可擬思,且藉 論言明其一二。加行究竟,遂無加行,於諸所知智生決定。 故現觀無餘相,以十決定相為相。有十決定,非徒證空,亦 證空性﹔非徒知無,亦知無性。然而無相一味歸無所得,於 遍計相不見自性,於依他起正無取著, (本論十六) 所謂於 遍計所執無所得時亦不觀彼依他自相。 (本論二十) 若常途 言徹悟境界,虛空粉碎大地平沉,如返太初洞然無物,此斷 滅見耳,於現觀乎何有。 次決擇成瑜伽品。菩提因力總說瑜伽,六類現觀並此為 體。蓋瑜伽者,止觀雙運, (五十五) 無分別止, (論初 二頌) 無分別觀, (論三四頌) 而成出世無分別智,所謂般 若波羅蜜多。曰無分別,何耶﹖論說有非有無分別,即法法 空離二戲論,皆無分別。一切所知總惟三義,能增益,所增 益,為法,法性為法空。 (本論二十) 法無分別者,見能增 益無,即唯所增益有。法性無分別者,見彼空性有,即能增 益無﹔離言自性,假說自性,平等有無不二通達, (本論六 ) 亦是甚深空相。 (本論十六) 以是法與法空皆離有無分別 。即所知無分別故,如實能知亦無分別。 (本論二) 故無分 別智云者,以無分別為所緣所行,固非愚癡,固非木石,有 無相行相,有離言相取,說為勝智。若常途言能所冥合,此 謂兩極隨順,不可為無分別。所謂如剎帝利與剎帝利和合無 乖得現 279頁 觀察,決定智境亦復如是和合,究竟所知, (三十四) 又即 所謂能緣所緣平等平等得心一境。 (二十) 故可以無分別行 得無分別,不可以契合一體為無分別,瑜伽正智,應如是知 。 次決擇成不思議品。二十五說思惟正法離六不思處,今 說為九,何耶﹖圓滿瑜伽方便故。不可記事起於推尋,非正 法事動於利養,煩惱所攝導心散亂,是皆引無義利障礙止觀 ,故思法離七處者,修法應離於九。曰不思議,何耶﹖或無 庸思議為不思議,或難思議為不思議,或思議不及為不思議 。蓋顛倒計執唐勞紛爭,道理法爾應待親證,行者方便期於 切實而不尚戲論。然則應思議者,何耶﹖曰﹕應思議因果染 淨,即是四諦世俗勝義。 最後決擇攝勝決擇品。決擇云勝,何耶﹖因果染淨是最 勝思議處故。又或不共小乘為勝,一切決擇中最為勝。譬如 心事決擇初成賴耶,此是小乘不共,又是勝義道理建立, ( 六十三) 故成其勝。餘例可思。此品簡擇九事,概要無遺, 義相剖分,應知依據。今為彙列義目,幸學者能詳焉。心決 擇三事﹕一證成建立賴耶,二心差別二門,三心作業五門。 心所決擇二事﹕一心所所緣,二心所作業。色決擇六事﹕一 色邊際,二色處所,三假色二門,四微造和合,五色善惡性 ,六色差別二門。心不相應行決擇一事,成立假有。總上四 法決擇因性二事﹕一破不如理因,二建立如理因果五門。無 為決擇一事,三因建立。以上決擇一切事竟。次界決擇三事 ﹕一相差別,二能所治差別,三釋經四句。 (見五十八) 雜 染決擇,煩惱三事﹕一末那相應惑,二煩惱界繫,三煩 280頁 惱差別七門。業五事﹕一業差別二門,二業果,三業位,四 業決定,五業報差別四門。生三事﹕一命終四門,二生有相 續,三生處二門。諦決擇七事﹕一二諦,二四諦染淨攝,三 十六相,四十六行,五遍知等因果,六二諦得名,七二諦三 性。依止決擇七事﹕一三種所依,二二種善巧,三釋經諸句 ,四廣靜慮十門,五決擇八等至六門,六靜慮差別三門,七 靜慮進退三門。覺分決擇二事﹕一總建立,二釋經念住九門 。補特伽羅決擇一事,三門建立。果決擇二事﹕一明斷二門 ,二明果二門。功德決擇八事﹕一建立,二差別,三所應思 惟九門,四大乘四義,五佛事功能,六三藏,七諸經略義, 八略說瑜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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