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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17 June 2018

法身體用 (1- 9)

(一)公案本文
僧問福州廣平玄旨禪師曰:「如何是法身體?」(識起迷情於法身體,法身者本無形相,法身體者即本體也,本體之性無自性,是依他而起自性。)
玄旨禪師曰:「廓落虛空絕玷瑕。」(法身突破色陰束縛而入虛空,絕習氣、斷諸過錯,始與虛空同。)
曰:「如何是體中物?」(法身體為何,體中物又如何?)
師曰:「一輪明月散秋江。」(明月喻法體,可應萬種緣,毫不偏失。)
曰:「未審體與物分不分?」(理體、事用兩者是一是二?)
師曰:「適來道甚麼?」(剛才我說的是什麼?)
曰:「恁麼則不分也。」(本是一體兩用,同用一體,二者合一乎。)
師曰:「穿耳胡僧笑點頭。」(六根依性起動,皆是法身之用也。)
(二)玄祥釋解
1. 前言
佛性本具有兩個功用,一個是空的如來藏性(體),一個是不空的如來藏性(用),體性是怎麼樣的?法身體是空性,從「空性」悟得諸法生滅,慢慢要轉入「有」,所以修行要先認識了空以後,你要把它有為的部份找回來。我們說修行有個過程,你首先要悟得到空、無黏,才能有解脫的力量;然後對一切現象既然能解脫後,你就能夠再容納世間的一切相。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從空體之中起一切的性用,我們都知道心明以後才能見性,要見的是從空體能應緣時,所現的一切妙用,這樣的話,我們就能夠走完修行的路程。所以修行過程是棄妄有、證真如體空、得解脫道、回有相圓融佛性,次後即能得法身體空,進而起用之功能。
2. 釋題
這個公案-法身體用,在說明清淨法身起用的功能,修行第一個階段是要求開悟,開悟是讓你的法身活起來,所以先要証得「法身活」。法身本是清淨,它是無形的,沒有相,也沒有色,法身是一無所有,皆是空!有如虛空,証得法身活以後,剛開始不是能馬上認識它,我們剛開始是被一切的妄想習氣蒙蔽,所以我們打開心的時候,所看到一切不淨的心念,要把它滅掉,滅得不能再滅的時候,無心可滅時,那才是真正清淨的體空,「法身活」會真正現起,現出來以後,你就能慢慢體會它怎麼來用。
法身體用在修行過程間,不是不能用,可以用!你也嘗試地認識它---如何用,但是因為你的妄想習氣毛病不滅,所以你去用它,恐怕會落到色陰區宇,那是在造業。我們說雖然知道它可以用,但不要隨便去用,有所用都是為其他的眾生用,這樣你就慢慢的無求、無願,雖然學佛法學了很久,若還是沒有正知見,說佛法要幹麻?佛法是用來求得解脫的。
要解脫就不能求一切都要順利,比方說請佛菩薩保佑我升官、發財、一切順利,有所求就沒辦法證得解脫了。怎麼解脫?光修我們內心的毛病,順逆境界都不去執著,能無辯、無求、無願的話,才能真正的証到解脫,也就是真正的讓我們的法身佛成就。
到這時候,慢慢再轉回來,認識它以後才能用它,這個「用」是自然應緣的用,不必去學習要怎麼用,如果我要學習來用這個體,是不知法味,因為佛性本自具足,能生萬法,它是不必去學的!若心清淨的話,它就能起用,從我們清淨的體,自己會去應緣,應緣就是心用,自性應緣當然會產生一切的法,這法怎麼起?自己也不知道何時該用何法,等到該用時,自法就自然會發起!不是說我要學某些招式、方法,這個要用這樣,那個要用那樣,都不對的!自性從空無間,去產生一個法,各個事要產生各個法來相對,所以說,無有定法。
法起,憑什麼?不是憑你的思想,不是憑你所學到的什麼法門,而是憑你一念之間清淨的法身,它能夠了知一切境界,然後自然流露,起什麼法就是什麼法,自性起什麼動作就是什麼法。
舉個例子來講,現在很多有外遇的男生,常常在上班的地方又結交女孩子。某甲她的先生有這個毛病,她來請教用什麼法,因你不認識她先生,不認識沒關係,你當下能無念後而告訴某甲說:「順他,不取一法。」過幾天又有某乙也來找你,說她先生有外遇,你也不認識她先生,卻告訴某乙說:「不順他,而取一法。」這兩個例子一順從、一不順從,心地所現之法不一樣,從兩個不同之間,你怎麼知道用什麼法?假設某甲對先生有點感情,不能走極端,這一切都是業在轉,佛法是要求圓滿,一切眾生都造圓滿,不管冤親,都能得到圓滿最好,所以你叫她暫時忍耐一點,順了一點,不取一法,時間慢慢過,慢慢去轉,也對!
某乙的先生不安好心,現叫她不能順他,就是跟他過不去,「取一法」就是以進為退,第一例是以退為進,有的先生看到太太捨不得小孩子,好!他吃定你了,他想再婚,為什麼要小孩子呢?小孩子給妳,他不要。如果妳說:「小孩子給先生照顧,他一定會照顧得亂七八糟,所以我一定要小孩。」不要想得那麼多!就改說:「小孩給你,你跟你未來的太太去照顧,然後我要錢、要贍養費、要房子、...」這是以進逼得他沒有錢,沒有錢提不出贍養費、房子、...,那就不要離婚。
怎麼教某甲這人這樣?教那個人那樣?沒有定法!這是從心地不用一法之間,自然可以了解每一個人情況的不一樣,每一個人的另一半的障礙是什樣子,不用思考去想,這就是說我們的「體」能起性用,它能夠認識一切境,能認識它,才能跟它合作得很好,也不必要像外道所用的一些有為之法。
3.  語體文解
這公案是闡述禪心如何地用,因為講到法身體用,法身是無形無相,講那麼多公案,在認識本性。現在才剛開始學習認識體性起用,我就舉這個例子來參考,不是學有為法的用,是清淨的體空去用。
僧問:「如何是法身體?」我們常常在講法身的「體」時,知「體」是「性空」,大圓鏡智的法身體是空的,要找它找不到,法身清淨沒有一個形相,但是它能夠依外在的一切緣起自性,這自性雖然起時似有,但也是無自性,因為它是不真實的,是依空而短暫因緣起的法性,所起的這個法性,要找也找不到它。法身的體是天天在講的,就是這個空體,從空裡(不生滅體空)產生一切的生滅法。自性空如果遇聲音會產生聞性,如果是對色相就產生見性,如此層層去了解:嗅性、味性、觸覺性、心性等,慢慢它會現起一切法相,法性現起,法相就現起,至法相這個塵境就現起為止。
譬如說以耳根為例,耳朵聽到聲音,這是緣聲(因緣法),空性遇到這「碰!碰!」的聲音就會起聞性,聞性要轉成法相的聲音,它就現一個法塵,法塵誰來認識它?因為是從耳根入,聞性現起的,就由耳識來認識它,耳識來認知聲塵,但僅只認知這是法塵,不加以分別這是好壞音聲,因為耳識所認識的是聲塵,所以它只認識這個聲音,到此為止,不加以分別這是什麼聲音,聲音裡面是什麼內容?是講什麼意思?不清楚!所以僅只於了知。
如果能夠達到不理此聲塵的話,那就是「聽而不聞」,聽是聽到,但是不聞入,不必去想裡面是什麼意思。我們本心---阿賴耶識是無始無終跟著我們在一起的,我們去輪迴也是它,跑到哪個界、地去受生也是它,所以這個是我們的本心,要認識這個聲塵的法相,由自己的第八阿賴耶識的見分、相分、自証分、証自証分等法之四相來說明並認識它。
「見分」是了知其他所緣境的一個功能,所以它能夠見諸塵境。五根對五塵境,均是經八識見諸塵。而耳識所認識的是聲音,這是耳朵根門才能夠對這個聲塵境。八識本心遇聲音時,現一法相是為聲塵,是為法塵境像,是謂「相分」。八識所現相分,為前五識所緣之緣,亦為第七、第六識所緣之緣,前五識、六、七識等不是親緣實境,而是疏緣八識的相分,故說八識相分為他識所緣之緣。故經云:「識之所緣,唯識之所現。」前之「識」字,指前五識及第六、七識,後一「識」字指第八識,所現者為八識之相分。故除八識外,無一心直緣實境。而這實境誰來緣?是照相機的鏡頭八識來緣!其他的識不能緣;色相是用眼根來緣,是八識的根門頭,不是你的眼識來緣色相,因眼識依托緣八識之相分。
現在耳識認知這個法相是「碰!碰!」的聲塵,耳識去了知這個聲塵,才產生聲塵相。第八識的見分一見知聲塵,然後產生相分後,本心八識裡面產生這個聲塵(相分),此相分聲音、聲波都要與原音一樣,不能改變絲毫的,百分之一百相像,因為它只是翻版認知而已,「翻版」是指不能夠改變它的大小和形象,因阿賴耶識僅有鑑照功能及記錄功能,無有妄習可與之相應。
「自証分」是八識本心的性用,法身體用,法身的體產生用之時,可謂法的始覺位,亦是因緣法中的能作因,自能應緣而起一切法性。
「証自証分」是我們體空的根本,法身體空的「體」能夠了知這四個相之境界,對外塵境的認知過程,是自身產生這些基本的功用,這也就是佛性本來的面目。
如果你對境所現,能不去加以分別、不加以妄想,那是聖人的境界,也就是能做到:聽是聽到了,但是沒有聽進去,即不起心去相應,所以就沒有煩惱可言。以後都要修到這個境界,就像一面鏡子一樣,雖能照一切境,它只會鑑照,鑑照的功能是鑑照外在一切因緣,甚至於鑑照你八識裡面所藏的種子,從八識來的種子也會現在心田裡面,這是內在的因緣,而由外在的實境所來的,是外在的因緣。不管內、外因緣都是不真實的,真實的境在那裡,外境是真實的實境。但是諸識所緣的是八識相分(影像)這一個,所現的雖然是同樣底稿的翻版,但不是這個實物,所以是不真實,也就是說你看到、聽到的都是不真實、是幻有的法塵境,不要妄執法塵虛幻為真就是這個道理。
這個僧問和尚:「什麼叫『法身體』呢?」。「法身體」就是本體界,就是性之體空,我們碰到一切因緣要起一切自性的時候,那個體在這邊,我常常這樣畫圖說明,起了「性用」,體性是開始起用的第一步,如果沒有一切因緣法,一個自性也起不來;自性起不來,就沒有所謂的性用。有外在的因緣,你才起了自性,然後起一切的生滅法,第八識鑑照眼、耳、鼻、舌、身的一切相,都現在本心的心湖鏡裡來,就了知外境、了知內境。
以剛剛我們舉那個例子來講,雖然透過色相、言談,同樣都是只見到某甲、某乙兩位太太的身體,為什麼你可以了知她們兩位的先生背景?你只是去了知第八識透過因緣所看到、掌握的法塵相,就能夠看到相背後的種種因緣,你要懂得心是很偉大的,若你的心一念不執著的話,它就有一切的靈通妙用。你把一切的妄想、習氣、毛病都放下,心放空!讓本來的體能清澈無所不照,這証自証分的體,清清澈澈地能無所不照,雖然你沒有直接看到,但是它能夠照得到。
玄旨禪師怎麼回答他?「廓落虛空絕玷瑕」。一個僧人問了什麼是法身體,禪師說:「法身體就像一個沒有輪廓的空體,亦絕無玷瑕的空性。」有輪廓就有受限制,如果一有範圍,就有一個限制。這在講什麼?虛空中輪廓不能有,有就代表局限在某個範圍內。因為法身體是遍滿虛空,所以廓落虛空無所不到,除了佈滿虛空之外,還要絕玷瑕,沒有絲毫瑕疵,沒有一點點的、一絲一毫的微塵、毛病在。如果有絲毫的微塵在,心就不靈光了,你的心怎麼能夠透過兩個女士,看到她們背後兩位先生的個性及他們的業力。只要心不要執著,也就是說有毛病的、有瑕疵的不是真心。什麼是法身體呢?法身突破色陰束縛而能夠入虛空的話,輪廓打破了,就等於色身打破了,有輪廓就有限制。
我們按語說:法身破色身束縛才能入虛空,進一步要斷絕一切的習氣、一切的過錯、一切毛病,這樣才能跟虛空有一點相同,虛空了無一物,虛空本來寂靜。
僧又問了:「好了,你說明法身體,這樣我懂了,那體中的物又是什麼呢?」僧越問越深了,法身體是我們的空體,從法身空體之間現一切物,怎麼現?法身體為何,體中物又如何?我們常常講體跟物是合一的,沒有分別的,凡夫才有妄分別。
我們在修觀音法門時,告訴你們外面的聲音其實就是在你的體內,兩個是融合在一起的,沒有分別的。如果你還是凡夫相,有所知障才有個距離感,你說這聲音就是從麥克風出來的,這是被現實的所知來障礙,你不知道一切的事物跟你合一的,萬物本同一體,當然也不是光懂就好,色身要突破,如果有一天你氣機好,氣脈通順了,你才能感覺:耶!真的!聲音不是從麥克風出來的,好像都是從腦筋裡跳出來的,是跟你心一體的。你要從體、物之間去強分別就有差錯,體可以映照一切物,包容一切物,沒有分別。
道家最認識不清楚就是有一個「神我」,然後來來去去,這是最大的敗筆,佛性不是這樣,佛性講體空,可以把所有外在的一切,容納到我的心田裡來,本來兩個是一體的;也就是說你要看你媽媽時,要不要靈魂出竅,跑到你家去看媽媽,不要!鏡子磨光亮一點,讓鏡子能現起像時,你媽媽就會現在你的心湖裡面,這不就幻現出來嗎!體跟物本來就合一的,體中物!物中體!本來是分不離的。我說這是實際的境界,你懂不懂?不懂還是要用功。
禪師怎麼回答他?:「一輪明月散秋江。」你說體中物的「物」是什麼?月當做我們的體,體本來是空的,你現在勉強要用一個有形相的物來說明,那我就講月亮好了,有水就能映現,有河它就映現,只要水清就能映照了;水不清,它就現不出來,所以水清時,千江有水千江月。
一個清淨心體,體跟物同時具現,你心清淨的話,最近什麼事情要來,會發生什麼障礙,你自己本身會映現或會感覺,感覺若不是很清楚,也知道有事,但不曉得是什麼事。「一輪明月散秋江」,「明月」在這裡,譬喻「法起」,法起後就是應萬種緣,毫不偏失。你清淨時,它就現。不清淨,它就不現,所以說「千江有水千江月」,它可以現一個月亮在每一江水上面,每一條江代表每一個清淨的體,你要撈月撈不到,這個「體」跟「物」本來就是不能分的。
僧問:「未審體與物分不分?」理體跟事相兩者是一?是二?是同?是不同?禪師反問他:「適來道什麼?」我剛剛在講什麼?不是說千江有水千江月,體中的物自己現,你要跟它抓出來,也抓不出來,譬如說你的體現一個影像,就像水中現一個月亮的形相一樣,你撈月亮給我看一看。撈不出來;你一撈,水起了漣漪,月亮就不見了。所以說,「體」與「物」說一也是一,說二也是二,分不出來的。
僧很快警覺地說:「恁麼則不分也。」物跟體是分不開,所以一體兩用,同用一體。有的人常常用手來譬喻,體跟用就像我們的手掌心跟手掌背一樣,你說這個東西到底是一個?還是兩個?這樣看,是手心;那樣看,是手背。這手到底是一個、還是兩個?所以我們的體可以現一切物,這是它的功用,清淨的空體就現一切物,一切物其實是與「空」合成一體的,沒有一個真正的空體又可以再現一個物、兩個物。體物兩者其實是一體的,所以不能分,聲音是在心中,一切十方眾生在你心中,不懂佛法者才強分辨你、我,強分別是外境、內心。
禪師說:「穿耳胡僧笑點頭。」胡僧是講天竺來的出家師父們,他們有的穿耳洞,有的留鬍鬚,..,反正依他們的習氣穿金戴銀的一大堆。「笑點頭」是說帶點加許的樣子,笑就代表贊同了。
我們六根性在證得色、受、想、行、識五蘊滅以後,也是照樣以六根起性用,其實這些都是法身的用,沒有一個特別的用在。悟見根本的第八識後,眼、耳、鼻、舌、身等是八識所幻化的,然後第六識的分別心加上,第七識的妄想也依附於第八識上,第六識的見分抓()第七識的相分,各識見分都是有連貫的,而源頭在這眼、耳、鼻、舌、身五根門頭,面對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的外境,整個心就是這樣起法,一切法離不開自己體用。只是凡夫在性用後,隨之而起的是煩惱法;聖人心清淨,能照、能用後,均無所執著,因自在無礙故。
( 85 年 5 月 28 日 講於 法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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