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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27 June 2018

禅宗心法的意向性分析

禅宗心法的意向性分析

作者:周昌乐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3月14日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对人类的心理能力进行了意向性分析,明确区分了不同意向性类别的心理能力,包括有意向性的、无意向性的、元意向性的、以及去意向性的。然后在阐述了禅宗心识观的基础上,对达到禅悟状态的思维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这种“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思维能力,就是一种去意向性的返观性心理能力,从而为禅宗心法奠定了心灵哲学的基础。

【关键词】实证禅学、顿悟状态分析、心灵哲学、意向性、唯识论

【作  者】理学博士。现为厦门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哲学系兼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引言

人类心灵与万事万物发生关涉作用的能力,并具有自主性与意识性,这便是人心的意向性能力。除了传统哲学之外,意向性问题特别引起当代语言哲学、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的关注,成为学术界一个中心话题之一。但有趣的现象是,一提起意向性,往往都是关于西方学术传统的,很少有人会从东方思想的层面来谈论意向性问题。是否源自于西方哲学概念的意向性研究的内容,果真与历史久远、博大精深的东方思想体系所涉及的内容毫无关系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1]。

当然,话又得说回来,尽管在东方思想体系中涉及了丰富的关于意向性问题的内容,但却没有显式地提出意向性问题。因此从东方思想体系的角度探索意向性难题,也只能在西方哲学给出的意向性界定的基础上,来给出东方思想体系中有关意向性难题的某种思辨性解决途径。本文就是在这种意义上,从禅宗有关心法思想的表述中,来阐发西方意向性难题研究中所不曾涉及到的去意向性问题,或许能够为突破意向性研究的困境,指出一条出新路。

那么什么是意向性呢?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词的词源在于拉丁语中的intendo一词,这个词的意思是“指向”、“针对”或者“朝向”,因此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词基本等同于关涉性(Aboutness),也即是一物关涉它自身之外其它物的这种指向性或者关涉性就是所谓意向性。

最早提出意向性概念的布伦塔诺认为:“意向的内存在是心智现象的独有特征,而没有任何物理现象显示过这样的特征。”[2]布伦塔诺认为,意向性是心理存在的标志,心理属性有其对应存在的“对象”,被称为是意向对象。也就是说,起先意向性是作为区分心智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标志而提出的。

但随着心灵哲学的深入发展, 人们发现了两大反例,一是心理现象以外的事物也表现出了意向性,至少是派生出的意向性;二是有些心理现象并没有意向性,如无名的、莫明其妙的烦恼[3]。根据前者,丹尼尔给出一种看待万物的三种立场(物理的、设计的与意向的)[4];而根据后者,塞尔认为并非全部意识现象都具有意向性,而只有部分意识现象具有意向性。比如一些情绪往往都是无意向性的,如提心吊胆、游移不定、兴高采烈、得意洋洋等,并不关于什么东西[5]。这样一来,也就意味着不是所有有意识的心理活动都是具有意向性的。反之,有意向性的心理活动则一定是具有意识的。

有趣的是,西方的意向性理论,都没有涉及到导致意向性心理活动的根源这个本质问题。倒是佛教的唯识理论,给出了解释一切意向性心理活动的根本种子,即阿赖耶识,认为此识是一切意向性活动转变的总枢纽[6]。

从目前西方意向性理论的研究内容来看,由于主要是从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角度提出并发展起来的,因此缺乏对心理能力所有方面的意向性分析,没有建立心理能力的意向性程度分析谱系,加上对东方禅宗思想了解的缺位,因此很难解决意向性心理活动的本原问题。本文就是要从禅宗有关明心见性的心法立场出发,通过禅悟的去意向性分析,来建立一种意向性视角的五蕴心理能力谱系,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意向性能力在心智活动所处的地位,从而揭示出意向性的本质。

二、心理能力的意向性类别归属分析

无论是从唯识宗还是禅宗的观点看,“心(心灵或心智)”都不是实体,而是一种能力或作用。从现代认知神经科学的角度,也同样可以将心智看作是多种心理能力的汇集。因此,要探讨心智哲学的意向性问题,我们必须对构成心智的全部心理能力进行意向性分析。

首先,分析心理能力可以从历时性发展的角度,也可以从共时性作用的角度来进行,鉴于我们的研究目的,我们不必考虑心理能力的历时性发展问题(学习能力、神经系统的可塑性等问题),而仅需对共时性作用呈现的心理能力进行分析。

这样,除了心理活动所涉及的神经系统外,主要的心理能力包括感觉(身体感受)、感知(对外部事物的感知能力,包括视、听、味、嗅、触)、认知(记忆、思考、想象等)、觉知(反思、意识、自我等)、情感(情绪感受)、行为(意志、愿望、情欲等)、返观(禅观、悟解)等。

如果采用佛教的五蕴心理描述体系,可以将上述心理能力归纳为五蕴体系之中,即色、受、想、行、识。

(1)色蕴:对外部事物的感知能力,即视、听、味、嗅、触五识,由于这五识总具有伴随性的意识活动,因此有时也称为六识(第六识是“意”)。

(2)受蕴:对内部心身的感受能力,即感觉、情感、体验等。

(3)想蕴:狭义的思维能力,如思考、记忆、想象等。

(4)行蕴:一切造作之心,如言语、动机、欲望、意志、作意等。

(5)识蕴:心理返观能力,对根本识的悟解能力。

在开展进一步的分析之前,首先需要区分有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无意识的神经活动是指那些并不产生显明的自觉心理效应的神经活动,比如阈下刺激反应、内隐记忆等,就属于这类神经活动。相对于无意识的神经活动,凡具有显明的自觉心理效应的神经活动,均称为有意识的神经活动,即所谓的心理活动,也是佛教唯识论所关注的心识活动范围。神经活动是心理能力的依所,当我们仅仅关注有意识的心理活动时,我们无需对神经活动与心理活动作出区分,从而也不必关注心理活动的神经机制问题。以下我们以有意识心理活动作为基本前提,来对五蕴心理能力进行意向性分析,如图A所示。

                                                                       

图A  佛教五蕴心理描述体系中心理能力及其关系

首先是色蕴与受蕴能力的区分问题。色蕴主要是对外部事物的感知能力,必须注意的是,在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中,对于感觉与感知的概念区分往往有许多误解,有些教科书往往把感知与感觉相互混淆。“在人拥有的多种能力中,我们可以把被动的身体感受的能力(易感性或倾向)与五种感官的知觉能力区别开来。”[7]从意向性的角度看,这种区分是合理的。与感知具有明确的意向对象不同,对于感觉(身体感受)而言,其不存在任何明确的意向对象。“感觉不是任何可感知的对象,因为不论是否感知到,感知的对象都存在。对照而言,正如经常谈到的那样,感觉不可能“存在”却未被感受到。”[8]

感知是指通过五种特定感官而具有的五种感知事物途径的认知能力,即视(眼)、听(耳)、味(舌)、嗅(鼻)、触(身)五种感知能力,对应到唯识论八识的前五识(色、声、味、香、触)。唯识论中往往把第六识的“意识”也归入色蕴,可以看作是一种伴随性的元感知(认知)能力,包括对于受蕴的间接元感知、想蕴的元认知、行蕴的元体验。因此从这样的分析来看,色蕴能力主要起到的是收集对象信息的作用。由于涉及到共同的所关涉对象信息收集作用机制,因此这样的心理能力必定是具有意向性的。

至于受蕴能力则与色蕴完全不同,这种能力主要不是针对外部事物的感知或元认知,而是针对身体本身或内心活动的感受,比如像身体感觉、情绪感受、内在体验等,因此不具有明确的意向性对象,所以受蕴能力不具有意向性。当然,通过意识作用,我们的心智能力可以感知这些感受的时空信息,比如身体部位、情绪历程等,从而产生一种间接意向对象,这属于第六识的元感知问题,跟受蕴本身的心理能力无关。

想蕴具有的意向性非常明显,因为意象思维所关涉到的东西,则称为意向对象,就是思想的对象,与佛学中的“相”概念相对应,而“想”正是“心”上着“相”的意思。丹尼特指出:“为了思考某些事情,你必须以某一种方式(很多种可能的方式之一)来进行关于它的思考。任何意向系统都依赖于它思考某事的特定方式——知觉、搜寻、识别、惧怕、回忆——不管它的“思想”是关于什么的。”[9]因此,想蕴具有意向性是明确无误的。

在佛教五蕴心理体系中,比较复杂的是行蕴。在唯识论中,行是指一切“心理造作”,如情感发生(与情感感受不同)、欲念动机、言语行为等,具有明显的意向性。其中对造作之心的体验,则是通过受蕴来进行,并经过意识进一步参与间接的意向性活动。情感若与创造能力相结合,可以表现为某种审美倾向与体验。

最后我们来分析“识蕴”。识蕴是唯识论中比较独特的心理能力,主要是指悟解能力,也就是修成正果之途径的能力。从禅悟的角度,如果把第六识“意识”看作是受蕴、想蕴、行蕴的共性心理能力,代表的是元意向性能力,那么识蕴就相当于第七识所起的作用,就是要去除一切着“相”(意向对象),从而达到出蕴,代表的就是一种去意向性能力,最终达到对空性本体的体悟,这种体悟就是根本种子识(第八识)。

总之,从意向性的角度看,我们的心理能力可以分为无意向性的受蕴,意向性的色蕴(前五识)、想蕴、行蕴,元意向性的意识,以及去意向性的识蕴。其中识蕴是一种特定的禅悟能力,对其性质的认识与禅宗的心识观有关。

三、禅宗的心识观

禅宗也称心宗,“心”的概念几乎构成了禅宗一切思想体系的支柱,自然也是禅宗心识思想的核心内容。因此,禅宗的心,便是万法归一之心。禅修的目的,不是要了然禅悟之过程,而是要体悟这万法归一的本心,从而使万法了然于一心。这一点,宗密在其《都序》中论述的比较全面:“若直论本性,即非真非妄无背无合无定无乱,谁言禅乎?况此真性非唯是禅门之源,亦是万法之源,故名法性;亦是众生迷悟之源,故名有如来藏藏识;亦是诸佛万德之源,故名佛性;亦是菩萨万行之源,故名心地。”[10

因此,这样的禅悟之心必定是超越了概念分别的。佛言:“汝心若在根尘之中,此之心体,为复兼二。为不兼二?若兼二者,物体杂乱。物非体知,成敌两位,云何为中?兼二不成,非知不知。即无体性,中何为相?是故应知,当在中间,无有是处。”[11]及“常言觉知分别心性,既不在内,亦不在外,不在中间,俱无所在,一切无著,名之为心。”[12]讲的就是这层意思。然又因其是不可分别的,所以万法除了从此一心而生,便无他途了。于是言说“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就成为禅宗心性学的主流。如怀让禅师曰:“一切法皆从心生,心无所生,法无所住。若达心地,所作无碍。非遇上根,宜慎辞哉!”[13]、四祖道信对牛头法融所说:“夫百千妙门,同归方寸;恒沙妙德,尽在心源。一切定门,一切慧门,恶自具足。……境缘无好丑,好丑起于心。心若不强名,妄情从何起?妄心既不起,真心任遍知。”[14]以及起信论所论的:“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乃至一切无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故一切法如境中相。”[15]等等都是这个意思。

值得注意的是,禅宗所讲的“心”,有不同层次的多种含义。宗密在《禅源诸诠集都序》中指出:“泛言心者,略有四种,梵语各别,翻译亦殊。一、纥利陀耶,此云肉团心,此是身中五藏心也。二、缘虑心,此是八识,俱能缘虑自分境故(色是眼识境,乃至根身种子器世界,是阿赖耶识之境。各缘一分,故云自分)。此八识各有心所善恶之殊。诸经之中,目诸心所,总名心也,谓善心恶心等。三、质多耶,此云集起心,唯第八识,积集种子生起现行故。四、乾栗陀耶,此云坚实心,亦云贞实心,此是真心也。然第八识无别自体,但是真心,以不觉故,与诸妄想有和合不和合义。和合义者,能含染净,目为藏识;不和合者,体常不变,目为真如,都是如来藏。……前三是相,后一是性,依性其相,盖有因由;会相归性,非无所以,性相无碍,都是一心。迷之即触面向墙,悟之即万法临境,若空寻文句,或信胸襟,于此一心性相,如何了会?”[16]

因此,佛教的“心”大致是指:1)肉团心,即物质的心,对应到物质脑;2)缘虑心,具有思考作用的心,也就是视、听、嗅、味、触、意之六识;3)集起心,积集种子生起现行的第七识,也称末那识;4)如来心,即众生乃至宇宙万物中具有真实本性的真心,也称阿赖耶识,对应到悟解状态。

而万法归一之心,是指最后的如来心,有时也称:1)菩提心:求无上菩提之心;2)如来藏:如来赤子之心;3)佛性:清净心性、万物体性、真实本性、空性、智慧、殊脱禅定、佛果境界——无上果位正等正觉之心;4)阿赖耶识:种子心,万物的本源。这个种子心,在《楞枷师资论》则又有其他别称:“当知佛都是心,心外更无别佛也。略而言之,凡有五种:一者,知心体,体性清净,体与佛同。二者,知心用,用生法宝,起作恒寂,万惑皆如。三者,常觉不停,觉心在前,觉法无相。四者,常观身空寂,内外通用,入身于法界之中,未曾有碍。五者,守一不移,动静常住,能令学者,明见佛性,早入定门。”②[17]

其实,不管如何称名,作为这万法归一的“真心”,就是终极本体的心,是梵我一如的心。因此,在禅宗文献中,讲“识”、讲“性”、讲“佛”,甚至讲“空”,都可以指此一心,概无分别。如大法眼禅师文益的《三界唯心》颂曰:“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唯识唯心,眼声耳色。色不到耳,声何触眼。眼色耳声,万法成办。万法匪缘,岂观如幻。大地山河,谁坚谁变。”[18]也是一样意思。

但对于万法从心而生,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其本意不应该说一切事物皆从心而生,而应该说一切客观现象皆从心而生的。所以真如缘起论只是强调了真如是主观世界的本源。对于客观,佛教一味强调要达到“视而不见”以便能“明心见性”。可见,外界事物(意向对象)的客观存在性,佛教还是默许承认的。正像我国学者高振农理解的那样:“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19]讲的正是这个意思。

从而从逻辑上讲,心识的真实性必须先于实在的真实性。就这方面,中国禅师们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因沩山与(仰山)师游山,说话次,云:“见色便见心。”仰山云:“承和尚有言:“见色便见心。”树子是色,阿那个是和尚色上见底心?”沩山云:“汝若见心,云何见色?见色即是汝心。”仰山云:“若与摩,但言先见心,然后见色。”云:“何见色了见心?”[20]见心是意识,见色是感知,但感知者必伴随意识,故见色便见心;反之亦然,我们知道见色是心,因为心生种种法生。怀让禅师有曰:“一切法皆从心生,心无所生,法无所住。若达心地,所作无碍。非遇上根,宜慎辞哉!”[21]

总之,对于禅悟的“万法了然于一心”的全面论述,可以用黄檗希运禅师在传心法要中的语录来归纳:(1)“诸佛与一切众生,唯是一心,更无别法。此心无始已来,不会生,不会灭,……,超过一切限量名言足迹对待。当体便是,动念即差,犹如虚空,无有边际,不可测度。”[22](2)“凡人皆逐境生心,心随欣厌。若欲无境,当忘其心。心忘则境空。境空则心灭。不忘心而除境,境不可除,只益纷扰耳。故万法唯心。”[23](3)“故菩萨心如虚空,一切俱舍,过去心不可得,是过去舍。现在心不可得,是现在舍。未来心不可得,是未来舍。所谓三世俱舍。”[24]这样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来深入讨论这种心法的去意向性能力了。

四、禅观与去意向性能力

所谓禅观,就是以心观心以至于无念的一种修行方法。对于禅观,就是静虑活动,强调的是坐禅看心、了见佛性的过程,以求达到缄口于是非之场、融心于色空之境。禅观的目的,当然就是修成“禅定之境”了,那种超稳定的心理状态:心不起心,色不起色,心色俱离,达到身心不起,常守真心。

从意向性分析的角度看,禅观的历程可以表示为图B所示六个不同的境界级别,即色尘境界(简称尘界,心理处于无记状态)、欲界(心理处于无明状态)、有色界(心理处于有执状态)、无色界(心理处于执执状态)、明界(心理处于去执状态)、以及达到彻悟的解脱界(所谓出界,明心见性)。其中无记是指意向程度不明显的混沌状态,无明为意向程度较低的情欲状态,有执为意向程度较高的认知状态,执执则是指元意向性状态,去执为去意向性的心理状态,最后见性为觉悟状态。

因此,禅观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通过去意向性思维机制达成出意向性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状态在《金刚经》中讲述得最为清楚。比如《金刚经》中佛告须菩提:“是故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25]以及“是故,须菩提,菩萨应离一切相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住,即为非住。”[26]这里所谓“住”,就是“着相”,就是思维具有意向对象,“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要去一切诸相,达到无任何意向对象的心理状态,也就是去意向性。

有时,也把这种去一切诸相的过程,看作是与诸幻尽灭等同的过程,因为佛教一向认为一切着相皆是虚幻不实,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比如《圆觉经》中世尊说:“善男子!一切众生种种幻化,皆生如来圆觉妙心,犹如空华,从空而有,幻华虽灭,空性不坏。众生幻心,还依幻灭;诸幻尽灭,觉心不动。依幻说觉,亦名为幻;若说有觉,犹未离幻;说无觉者,亦复如是。是故幻灭,名为不动。善男子!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应当远离一切幻化虚妄境界,由坚执持远离心故,心如幻者,亦复远离。远离为幻,亦复远离。离远离幻,亦复远离。得无所离,即除诸幻。譬如钻火,两木相因,火出木尽,灰飞烟灭。以幻修幻,亦复如是。诸幻虽尽,不入断灭。善男子!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依此修行,如是乃能永离诸幻。”[27]去除一切幻觉(诸幻尽灭),回归本来真心(觉心不动),也就是“应无所住,而生其心”。但“心不住相,不著声闻缘觉境界。……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28]

 

图B  禅修境界的意向性级别的发展历程

正像我们前面从意向性角度分析五蕴心理能力那样,只有去除一切有意向性的心理活动,才能够达到这种出意向性的心理状态。当然,这是一件很难具体做到的事情。我们的思维活动往往很难罢脱思维对象的轮回,念念相续,无有了期,思考着如何去除意向对象,却有进入了这“去除意向对象”的意向之中。正如《圆觉经》中所说得那样:“善男子,一切世界,始终生灭,前后有无,聚散起止,念念相续,循环往复。种种取舍,皆是轮回。未出轮回,而辩圆觉,彼圆觉性,即同流转。若免轮回,无有是处。……善男子,一切如来妙圆觉心,本无菩提及与涅槃,亦无成佛及不成佛,无妄轮回及非轮回。善男子,但诸声闻所圆境界,身心语言皆悉断灭,终不能至彼之亲证所现涅槃。何况能以有思维心,测度如来圆觉境界。如取萤火烧须弥山,终不能著。以轮回心生轮回见,入于如来大寂灭海,终不能至。是故我说一切菩萨及末世众生,先断无始轮回根本。善男子,有作思维,从有心起,皆是六尘妄想缘气,非实心体,已如空华。用此思维辩于佛境,犹如空华,复结空果。展转妄想,无有是处。善男子,虚妄浮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如是分别,非为正问。”[29]

也就是说,只要有分别之心,就难以罢脱意向之心,比如对于“本句子是假的”这样一个命题,如要执著真假分别,便会陷于逻辑“轮回”之悖论而不能自拔。其实,在我们的思维活动中,念想轮回、概念轮回、文字轮回,均因意向之心在起作用。除了陷入无尽无止的逻辑悖论之中,别无可能。又如《楞枷经》所云:“如是相不异观,前后转进,相不除灭,是名愚夫所行禅。”[30]只有斩断思维,去除意向性,达到无住生心,方能显现本心。即所谓《圆觉经》所言的:“若诸菩萨唯灭诸幻,不取作用,独断烦恼,烦恼断尽,便证实相。此菩萨者,名单修禅那。”[31]

无任何意向性的心理状态不是靠意向性思维所能显现的,因为思维(想蕴)本身就是意向性的,除了在意向对象之间“流转相生”外,别无可能。这一点在《楞枷经》中讲的非常清楚。《楞枷经》佛告大慧:“诸识有二种生住灭,非思量所知。诸识有二种生,谓流注生及相生。有二种住,谓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种灭,谓流注灭及相灭。大慧,诸识有三种相。谓转相、业相、真相。大慧,略说有三种识,广说有八相。何等为三,谓真识、现识及分别事识。大慧,譬如明镜持诸色像,现识处现,亦复如是。大慧,现识及分别事识,此二坏不坏,相展转因。大慧,不思议熏及不思议变是现识因。大慧,取种种尘,及无始妄想熏,是分别事识因。大慧,若覆彼真识。种种不实诸虚妄灭,则一切根识灭,是名相灭。大慧,相续灭者,相续所因灭则相续灭。所从灭及所缘灭,则相续灭。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谓无始妄想熏;缘者,谓自心见等识境妄想。大慧,譬如泥团微尘,非异非不异。金庄严具,亦复如是。大慧,若泥团微尘异者,非彼所成,而实彼成,是故不异。若不异者,则泥团微尘应无分别。如是,大慧,转识藏识真相若异者,藏识非因。若不异者,转识灭,藏识亦应灭,而自真相实不灭。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识灭,但业相灭。若自真相灭者,藏识则灭。大慧,藏识灭者,不异外道断见论议。大慧,彼诸外道作如是论,谓摄受境界灭识流注亦灭。若识流注灭者,无始流注应断。大慧,外道说流注生因,非眼识色明集会而生,更有异因。大慧,彼因者,说言若胜妙,若士夫,若自在,若时,若微尘。”[32]

去意向性能力,是一种直觉体验,绝非事物感知、概念辨识、逻辑思维所能企及,只有随其直心,方能觉悟。《维摩诘经》中强调指出:“菩萨随其直心,则能发行。随其发行,则得深心。随其深心,则意调伏。随意调伏,则如说行。随如说行,则能回向。随其回向,则有方便。随其方便,则成就众生。随成就众生,则佛土净。随佛土净,则说法净。随说法净,则智慧净。随智慧净,则其心净。随其心净,则一切功德净。是故宝积,若菩萨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33]简单地说就是要:“一心禅寂,摄诸乱意;以决定慧,摄诸无智。”[34]达成无意向性之心,就体悟到《坛经》所说的如如之心:“无上菩提,须得言下识自本心,见自本性。不生不灭,于一切时中,念念自见。万法无滞,一真一切真。万境自如如,如如之心,即是真实。若如是见,即是无上菩提之自性也。”[35]

总之,从意向性角度看,禅观就是一种去意向性能力,通过那种超越概念分别的直觉体悟,达成无意向性之心理状态,任情自在。

五、结论

意向性是当代西方哲学分析,特别是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中的一个重要哲学范畴,对意向性问题的讨论也是西方哲学的中心话题之一。当我们从东方思想的层面,特别是禅宗有关禅观能力的角度来谈论意向性问题时,我们会发现,来自于西方学术传统的意向性研究,就显得不够深入全面,忽略了其中非常重要的去意向性问题。按照佛教唯识论的五蕴学说,我们从意向性的角度看,便可将我们的心理能力分为无意向性的受蕴,意向性的色蕴(前五识)、想蕴、行蕴,元意向性的意识,以及去意向性的识蕴。而这其中的去意向性识蕴,正是禅宗实践中特别强调的一种禅观能力。从而我们可以在禅宗心识观的基础上,对达到禅悟状态的思维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从意向性角度,重新建立起禅观历程不同境界的级别阶段,更加清楚地认识禅观这种“应无所住而生其心”的思维能力的本质,就是一种去意向性的返观性心理能力,是通过那种超越概念分别的直觉体悟,达成无意向性之心理状态,从而可以为禅宗心法奠定心灵哲学的基础。

(责任校对:法恩)

     [1]高新民《意向性难题的中国式解析》,《哲学动态》,2008年,第4期。

[2]Brentano, F. ,Psychology from an Empirical Standpoint,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73, p.89.

[3]张舟《意识与意向性的关系之当代阐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8 年,第2 期。

[4]丹尼尔•丹尼特《心灵种种:对意识的探索》,罗军译,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年,第2章。

     [5]  约翰·塞尔《心灵的再发现》,王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6]徐湘霖《从唯识认识论看现象学的意向性构成理论》,《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7]贝内特、哈克《神经科学的哲学基础》,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3页。

[8]贝内特、哈克《神经科学的哲学基础》,第123页。

[9]丹尼尔•丹尼特《心灵种种:对意识的探索》,第2章。

     [10]  道元《景德传灯录》,成都:成都古籍书店,2000年,第248页。

[11]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1997年,第148页。

[12]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148页。

[13]道元《景德传灯录》,第248页。

[14]静、筠《祖堂集》,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94页。

[15]《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石峻主编,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39页。

     [16]《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石峻主编,第429页。

[17]《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石峻主编,第164页。关于心性范畴及其关系参见方立天《中国佛教哲学要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81页中的图解。

[18]道元《景德传灯录》,第631页。

[19]高振农《大乘起信论校释》,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59页。

[20]静、筠《祖堂集》,第602页。

[21]道元《景德传灯录》,第81页。

[22]道元《景德传灯录》,第155页。

[23]道元《景德传灯录》,第159页。

[24]道元《景德传灯录》,第160页。

[25]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7页。

[26]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9页。

[27]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21页。

[28]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38页。

[29]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25-26页。

[30]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79页。

[31]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33页。

[32]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54-55页。

[33]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271-272页。

[34]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273页。

[35]河北禅学研究所编《禅宗七经》,第325页。

 

Tuesday, 26 June 2018

唯識無境」略解 附熊十力佛學及唯識解簡評

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唯識無境」略解 附熊十力佛學及唯識解簡評 查也 「唯」:止觀的淵源與散心位的引申 「唯識」的「唯」(matra)原本是禪修止觀中的專門述語,專門見於與禪修有 關的論典,例如《瑜珈師地論》。只用於說明在禪修止觀中,第六意識與禪定意識對 象(相似所緣)之間的「不離」或「不外是」關係,意即在止觀中第六意識所呈 現的一切,都「不外是」或「不離」意識而產生。 但要注意的是,作為止觀中第六意識所現的任何對象,都完全不是指眼、耳、 鼻、舌、身前五識、根藉感官知覺所緣的任何色法,故止觀中第六意識所現的並 不是「所緣(色)境」、「表色」,而只是「影象」(pratibimba)。「所緣」一詞只 用於前五識、根所解色境,禪定止觀中第六意識所系的對象不稱「所緣」或「所 緣緣」,而稱「相似所綠」、「非現領受」、「所知事同份」或「所知事似顯現」, 專指非以眼等五根而是以第六意識於止觀中所生、所取相的對象。 所以「唯」(matra)一字原就不是用於前五識根與所緣色境之間的感官知覺認 知關係上,而只用於第六意識在禪修中與所生的影像對象的止觀關係上。「唯」 一詞的「不外是」或「不離」原先是指「相似所緣」心理地或想像地不離止觀中 處於定心位的第六意識,但不是指「所緣(色)境」感官知覺地系於日常散心位中 的前五識根。 在《解深密經》及《瑜珈師地論》等早期唯識學論典中,所謂一切事物都繫於第六意 識之觀點僅只局限在禪定中,而「一切事物」實際上是指事物的影像,即「相似 所緣」。在「散心位」(即不是在止觀狀態中的日常意識)而言,唯識學完全沒有 否定事物的外在存在。 顯然唯識學承認前五識、根及境與第六意識是兩類不同的能所關係,不能混 淆。再者,定中意識與散心位的意識及前五識又是另一組不能相混淆的概念。而 唯識學在此所作的嚴格區分,所據的不單只是哲學,且是涉及如何理解禪修在佛 教宗教生活當中的實際操作‧功能及意義問題。 這不只是一哲學理論上的問題,更關乎唯有透過實際的禪修操作才能充份掌 握的體驗問題。唯識學並不應只視作西方意義下的「哲學理論」,誠如漢堡大學 唯識學家L.Schmidthausen所強調,對佛教思想,尤其是唯識學的解讀是應該將 其哲學理論放回止觀心理經驗及宗教杜群(僧團及寺院)的特殊生活方式(禪修)這 兩個重要脈胳中來作整體性的詮釋。 佛教禪修分「止」與「觀」兩個大環節,而「觀」是在「止」(意念的高度 專注,即「等持」、「心住一境性」)的基礎上作意識的自我思考、觀察、分析 及意志的鍛練。佛教認為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覺地將夾帶著情緒、過去三 業經驗‧欲望等的偏見向外投射,去建構被偏見、歧視所閉封的對象世界,這種 以主觀性構作出虛幻客觀性的活動是透過心所、語言及知覺來完成,在這種將偏 見「客觀化」或「對象化」的建構歷程中,藉由名言的精緻操作偏執及歧視被轉 移‧攀附及掩藏在知覺對象上。而止觀過程中暫時閣置外感官的識、根活動,就 是要從心理上中斷建構偏見的能所橫向連貫性,將「能識」孤立、隔離於「所識」 外,使帶著情緒的主觀偏執意識失卻可助其轉移、掩飾的知覺投射對象,直接將 「能識」的情緒暴露出來。止觀禪修中暫時停止五根活動是將建構偏執的「識轉 變」當中最後的「知覺」程序從這連貫的系列中分離,將八識中的前五識閣置。 單就第六意識、末那及阿賴耶識來理解心識如何透過心所、名言作為偏見與歧視 的根源。 在真正的止觀禪修經驗中,第六意識會生起種種不同的影像,即「相似所 緣」,或「萬法」(的「相似所緣」)。而這些「相似所緣」從本來的種子狀態起 現於定中意識時,它是夾帶著相應的各種惱煩心所,因而它是過去三業的情緒象 徵,而情緒在唯識學中是被安插在對煩惱、偏執作心理學式分類的「心所論」中。 故任何定中意讖所現的萬法「相似所緣」其實都是過去三業所成執持及夾帶著諸 心所的情緒像徵。只是在日常散心位中,這些「相似所緣」由於有知覺對象可供 攀附及掩藏,所以才不易被察覺。 止觀中所現的意識對象所以被視為煩惱或執著的象徵,這都是具體地從心理 經驗上來講,而不是哲學地講。這一點區分非常重要,否則若將二者混淆,便會 推論出一切物質現象皆由作為本體的「心」所生,物質世界是虛幻,只有心靈是 真實的本體唯、守論觀點。 但實際上這裡所謂「觀法」中的法根本不是指物理對象,而是指已被情緒所 意識化的欲望對象。 若我們追逆佛教禪修止觀的理論及技術發展,在唯識學之前的禪籍中所謂的 「觀法」或「觀諸法」其實更清楚明顯,因為「法」是指「心法」,「心法」就 是指「心所」,即佛教從心理情緒角度對煩惱的分類。就這一點來說,唯識學只 是因應於情緒思維的複雜性作補充,將「所觀」由情緒自身推廣到情緒的抽象象 徵。但在基本方向上並無違背早期佛教從具體禪修的操作及體驗來理解偏執與情 緒之原意,所以唯識學在最早期是稱為瑜咖行派,唯識家則被稱為瑜咖師。從情 緒心理學的角度而言,唯識學視止觀中意識所現對象是煩惱象徵的想法其實與佛 洛伊德(S. Freud)在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中運用「自由聯想」(free association) 的技術,去使作為情緒煩惱象徵的圖像在鬆馳身心,及停止外感官活動後,浮現 於意識中,具有異曲同工之妙。 以上是就唯識宗「唯識」概念中「唯」字的意義追逆其在禪修止觀裡的使用 淵源。儘管隨著唯識宗理論所涉領域的擴大,「唯」一概念已從原先作為單純禪 修述語轉變為使用於更廣泛的場合中(例如日常生活的「散心位」),但它的原義 並無因而發生本質的變異。 上文曾提及,由於在日常生活中,煩惱的心識不斷向外投射,借助感官知覺, 塑造被執持、歧視的對象世界,透過禪修理解到偏見、歧視及附帶的大小煩惱情 緒,及情緒的象徵影像都是「唯」(不離、不外是、生自)意識所建構。將這種理 解帶回進日常生活的「散心位」時,「唯」同樣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攀附、隱藏 於五識、根所緣色境上,並透過名言、三業等所執持的對象,就其封閉、偏執這 根本性質來說,仍然是第六意識虛妄執持下,所作的情緒投射。 無境 早期的唯讖典籍只說「唯識所現」、「萬法唯識」,並沒有「唯識無境」的 提法。但將「唯識無境」作唯心論解卻不見得是對此詞唯一的解讀方式,亦更不 見得是最合理的解讀。因為這種唯心論式的理解面對多種分疏,如上所述「識」 一詞可作「識體」(vijnana)或「表識」(vijnapti)兩種重心不同的理解。第二,而 即使「識體」也涉及前五識與第六意識的重大差異。第三,即就第六意識也有定 心位與散心位之分。第四,將「識」視為「識體」,並等同「心」(citta)是仍可 再議的。因為「三界唯心」一概念所出自的華嚴經,就其哲學立場與思想脈胳而 言,是否可無所限制地將之接合或等同於「識」(vijnana)皆是可疑的。第五,即 使唯識學有談及唯心論,但仍應注意唯識學不是在主張唯心論,而只是在分析唯 心論。 「無」一詞在唯識及中觀佛學中有特殊的用法,「遮」、「遣」、「非」、 「泯」、「不」等佛學常用的否定詞具有專門的佛學意涵,不應用日常漢語的脈 胳來理解。所有這些否定詞要否定的是虛妄所立的「邊見」,一般較明顯的是指 常見、我見,不過實際上還包括常我邊見的同體另面,即「斷見」,也就是中觀 不落二邊的常斷二邊見。故「非」、「泯」、「無」、「遮」、「遣」、「不」 所破的同時是虛妄所執的常斷二邊見,是「去執不去法」。從理論上講,佛教空、 有二系對常斷二邊見都同樣迴避,但從實際行文的語氣上來說,「無」等否定詞 似乎是主在針對「常」、「我」、「實自性」見,故緊跟在否定詞後的名詞所指 的事物都是專指被妄執為有常、我、實自性者。 故「唯識無境」中的「境」,是指「色境」,暗示這詞是指散心位而不是止 觀中的意識能所關係。而依上述的分疏,在佛教否定詞如「無」、「非」之後的 名詞所指對象作實自性解,「境」或「色境」是指「實自性色境」或簡稱「自性 境」。所謂實自性,即常,我義,不入緣起關係網絡並且維持其「本性」不變。 在此「色境」或「境」專指不入能所之間的了別緣起關係,而仍可知其「本性」 的「客觀對象」。故「無境」最起碼的意思是指沒有在了別緣起的能所關係以外 的實自性色境可言,但反過來講,中觀既破常見但亦破斷見,故無實自性境不是 全無境,因此在了別緣起關係中卻還是有「境」,那就是「所緣境」、「了別境」。 總結 總結而言,「唯識無境」一詞可綜可理解如下。我們不能在脫離「能識」的 意圖下,去對一個「客觀的」,在意圖所指以外的獨立世界談認知。世界必定是 在意識的參與(不是創造)下,作為具某種意義的對象而呈現。但它只是在說,我 們不可能談論沒有意識認知活動參與的對象世界,這只是就認知論上講,卻不引 申為否定其存在,無從被談論並不是不存在。故必須要區分:在唯識對偏見與歧 視的認知論批判下,世界是在不離了別關係的情況下呈現為既為偏執所閉封但又 質礙著能識的對象,即「表識」(vijnapti);及在存有論唯心論意義下,「宇宙方 法」不能離其識體根源而存在。二者是不同的。 佛教並無真正強硬或徹底的實在論(realism),因為對任何事物的存在性質作 討論,都是在一個預設認知關係的脈胳下才是可能的。但唯識學只是主張不放在 了別關係中便不可能合法地討論事物的性質,卻不能因而作出極端的推論認為在 了別關係外沒有東西存在。唯識學的「唯識無境」只是作為一種廣義的認知論命 題,而不是作為存有論的斷語。唯識學抱持佛教自原始階段以來的立場,對於在 這了別關係以外的都取默然不論的態度。當然,無可否認在唯識學討論了別關係 時已隱然含有以「緣起」為存在實況的態度,但那卻不是實體存有論。而唯識故 意不將這緣起作標題處理,只借助「了別」作實例說明,這亦顯示唯識宗力圖避 免在抽離緣生法的情況下討論緣起,因那會有將緣起實體化的危險。 故唯識學即使有談及類似唯心論的觀點,但它既不是主張唯心論:更不是主 張意識一元論。對象不能在脫離能所了別關係下被理解,但不是指物質現象是心 識本體的產物。且「識」是唯識學所批判,而不是它所主張的認知方式。唯識學 所主張的是「智」,所以最後才要透過「轉識」來「成智」。 略評熊十力的佛學及唯識解 台灣的林安悟教授將熊氏解佛學所引發的辯論之早期相關文章(熊十力、劉 衡如、太虛、印順、萬鈞、黃艮庸、呂澂、謝幼偉)輯成《現代儒佛之爭》(明文書局, 台北,民國79年,即1990)一書。另林氏本人亦在這課題上寫有論文篇,除此之 外,台灣學者如江燦騰等亦有論文重新討論這一重要的哲學事件。 有鑑於諸多學者已對熊氏所解唯識及佛學作過評論,故限於篇幅,亦不必在 此對熊氏作巨細無遺的全面批評,僅就熊氏所解佛學中,最核心但又誤解最嚴重 的數點作簡略的批評。這只限制在他對佛學的基本理解上來說,至於他自認在「改 造」佛學而提出他自己的形上學則不是在此感趣要批評的。 再要補充的一點是,由熊十力到牟宗三一系當代新懦家,在理解佛學上時都 犯有一極嚴重的哲學史及哲學理論錯誤,那就是硬將隋唐以來天台、華嚴為典型 的中國佛教當作是佛教全體,不但一手抹殺印度及中國佛學間巨大的理論差異, 且亦將不同的佛教大傳統,包括藏語佛教及巴利語佛教統統否定掉,這是殊難接 受的。事實上中國佛學與印度西藏系佛學之間存在著極根本的理論性格及方向上 的分歧,評價取捨雖可另起論題,但起碼在解讀上不能混為一談,而熊氏的基本 錯誤是將中國佛學本體論硬套在印度佛學上,從而進一步展開對空、有宗作稻草 人式的攻擊。 第一,熊氏認為唯識學主張阿賴耶識或在它之內的種子是宇宙本體。這完全 不是唯識學的立場。首先,不論是佛教或唯識學,所謂「宇宙本論」這種構思是 徹底地遭受拒絕,不論是當中的實體、第一因、一生多等觀點都剛好是佛教最費 勁去批評的觀點。其次,種子變現為萬法是就名言作認知建構上來講,所謂「種 子」其實是「名言種子」。而所謂「萬法」是指以情緒、偏見、歧視的語言所虛 構執持的對象世界,與宇宙論毫無關係。 再者,如上文已述「耶識作為萬法根源」指的是一個貌似客觀的偏執對象其 實不外是偏見的投射,這「根源」是指「歧視的心理根源」。並且,「識」根本 不是唯識所主張昀東西,而是它要反對的東西。最後這種子的來源問題上,「本 有」是從時間上來說,不是從存有論上的來說。 第二,熊十力認為佛教主張「真如」是宇宙本體。這亦根本不是佛教的觀點。 如上已述佛教拒絕宇宙本體這種構想,不論這「本體」是甚麼。真如一詞在中國 佛學手上確被徹底玄學化成超驗形上實體。但在唯識學,真如只是指「緣起性 空」,而「緣起性空」並不是形上學原則,它亦不是創生萬法的宇宙根源。嚴格 來說,對「緣起性空」的任何討論都不可能在脫離特定具體緣生法的情況下進行, 故此性空亦不是有其「自體」可在脫離具體緣生法下仍能合法地被談論,因為性 空也是緣起地依於特定的緣生法,若不存在任何特定的緣生法,性空亦不存在, 所以才有「空亦復空」之語。 第三,熊十力認為佛教主張真如(性空)是不變不動。不生不滅的空寂本體, 故是透過靜思絕慮去與之合一。但誠如先前已指出,佛教在運用否定詞時,它是 指對邊見(常、斷二見)的否定,當然一方面是指實自性(svabhava),但另方面亦否 定一無所有的觀點,即不落常斷二邊。故所謂不生不滅等來自龍樹《根本中觀論頌》 「觀因緣品第一」八不中道偈的段落,其所指的是:緣生法不是有實自性才存在, 亦不是有實自性才壞滅;反過來講,緣生法是緣起地存在與壞滅,亦即緣起地變 動。這都一定是緊貼在緣生法上來討論性空。既不是指在緣生法之上有一抽象的 不動的「自性」本體「空」,要以靜思絕慮來「體會」之。因此,據熊氏認為, 「空」便有他所謂「沉空滯寂」之病。但這亦不是佛教的觀點,起碼不是佛教唯 一或主要的觀點,在佛教內部,一直重覆地出現對這種觀點的猛烈批評,事實上 這種「靜思絕慮」剛好正是中觀所力斥的「反面教材」。 第四,熊十力基於上述對空有二系基本觀念的誤解而指佛教有所謂「雙重本 體論」的毛病。透過上述三點的澄清已可說明熊氏的理解幾乎從頭到尾都不相應 於印度佛教,他的所謂。批評。自亦成無的放矢。唯識主要只是從意識哲學去說 明偏見與歧視的心理根源及機制,而中觀則在於說明一切都是緣起地生滅存在, 既不是一無所有,亦不是有一超現象的不動本體空亡生起萬物。不論空、有二宗 都完全談不上本體論,更談不上雙重本體論的矛盾。 但換一個角度,平心而論,如果真有一種佛學或對佛學的詮釋模式是如熊氏 所批者,則熊氏之說便顯得重要而有道理了。而事實上亦確存在這種形態的佛學 理論,那就是以天台、華嚴、禪為代表的中國佛教,問題只在於自隋唐以來,中 國凡言佛教都是指台、嚴一類的中國佛教,中觀、唯識、因明量論早已不為人知。 熊十力亦不自覺陷於這種混淆,將中國佛教等同印度佛教,進而莫視除中國佛教 以外所有其他佛教傳統的存在及其哲學成果(時人牟宗三堅持這種中國佛教才 是終極佛教的論點)。熊氏對唯識的理解是以天台、華嚴一類帶本體宇宙論色彩 的觀點誤套在玄裝所傳的護法系唯識學上,故熊氏的批評若放在天台、華嚴身 上,則是對題的。 何以佛教傳進中國後在教理上住雙重本體論發展?這是一個極複雜的問 題。儘管那也涉及一些哲學史的發展與消長,但這不是一單純的哲學問題,涉及 佛教作為一個外來文化,要進入以儒教為正統意識形態的國度時,所面臨的壓力 與生存問題,更涉及佛教哲學的深刻批判性在思想上對儒教構成一尖銳的癲覆危 機。事實上,佛教在印度本是作為婆羅門階級種姓制的批判者而出現,時至本世 紀,佛教在印度的復興還是為著再度反抗對賤民階層的壓迫,當代印度佛教復興 運動的領袖都是來自參與印度反殖民鬥爭的印度杜會主叢者。 呂徵先生即深刻地體察到印度佛教傳進中國後,在教表上住唯心論式的如來 藏說上轉向,是有著對政治現實作妥協、迴避的背景,失卻印度佛教原先的大乘 氣度,此所以太虛稱中國佛教是「咀巴上的大乘」。我們若審視二十世紀的中國 佛教發展,會發現一個特殊現象。那是中國佛教內部的反傳統傾向。這是緣於本 世紀初,三千年的儒教統治至少已在硬體的層面崩潰掉,儒教集團連自己的基本 存在及自我意義都掉進巨大的危機中,中國佛教得以在向來的儒教壓逼中鬆馳下 來,首度可以在不用再承受儒教意識形態及政治壓制下作自我再定位。於是出現 以歐陽竟無為代表,回歸印度唯識學的支那內學院。少後又出現以印順為代表, 回歸印度中觀學的主張。他們具有一些共同的重要特質: (1)強烈質疑中國佛學達全面否定的地步,這種舉動不應被膚淺地視為單純的信 徒宗派門戶意氣之爭。那涉及對中國佛教在社會實踐上人呆守性的強烈不滿, 以致對支持這種保守性的中國唯心論佛學之批判。 (2)對儒教制度及其所據意識形態,即宋明理學取嚴厲批判的態度,這亦不只是 哲學上的不滿,更涉及對儒教政治──社會封建建制的不滿。 (3)對佛學的再理解上,完全擺脫傳統將佛教配以道家為偏為副,以顯儒家才是 「正中」的「中國哲學」困局中。並且進一步反過來,不單重提印度佛教空、 有二系,且完全甩掉宋明以來主流意識形態所持的漢族中心觀點,進入亞洲 國際視野中,吸收向來被宋明以來大中國思想的種族歧視態度蔑稱為「蠻夷」 的北傳藏語及南傳巴利語佛教,及日本承自英國、德國的佛教學術研究。 而事實上支那內學院與印順所代表的佛教空‧有二系對隋唐中國佛學的批評 卻是與熊十力對被他誤為唯識的中國佛學之批評如出一轍,這足可說明熊十力所 解、所批評的儘管不相應於佛教唯識及中觀學,但並不全是無的放矢,問題只在 於熊氏未具充份的佛學專業學養,無從區分作為中國佛學主流的如來藏思想與印 度佛學空、有二系間的真正理論差別及引申出來對社會實踐問題的分歧。但這民 初的反撲不是唯一的,事隔半個世紀,進致八○年代後期,日本佛學界興起一股 年青學術運動:「批判佛教」。駒澤大學一批本屬日本禪宗曹洞派的學者堅持佛 學要提出中觀、唯識因明的批判立場,全面指謫以中國佛教如來藏學說為原型, 再加以深化的日本傳統佛學主流,所主張的絕對唯心一元論(指華嚴、天台及部 份禪宗)是從理論層面去支持、包庇日本社會上的歧視現象及日本文化中的極端 民族主義及軍國主義。而近年台灣佛學或佛教界亦介別從理論及實踐上重估傳統 的隋唐中國佛學。宋澤萊先生更直斥中國佛學所主張的絕對唯心論及一元論形上 學,乃致據此而提出對社會現實問題保守觀點,都是在傳統政治建制的壓制下作 退縮與迴避故稱中國如來藏佛學是「對佛陀的背叛」。在日本及漢語佛教內, 如來藏本覺思想向是正統主流,但近年都不約而同遭這些年青學者以「中國佛學 不是佛教」的強烈語言指斥之。此中是非,也許尚有很多可堪再議的過激之論, 但是起碼足以充份顯示中國佛學是自成體系,不應等同或混淆為印度佛學。而熊 十力解佛學,卻正正犯上這最基本的錯誤。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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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23 June 2018

受念住的研究


                    

                       林崇安
                  國立中央大學教授


提  要:
    本文比較並研究南北傳的受念住經文,所用的資料有巴利文的
《念住經》、漢譯《增一阿含經》及《中阿含經》的相當經文,以
及 《雜阿含經》、 《瑜伽師地論》等相關文獻。文中指出巴利文
《念住經》及漢譯《增一》中的詞句相近,為一般平民所持誦,而
漢譯《中阿含》與漢譯《雜阿含》同屬上層社會所持誦,採用梵文
,顯示出不同的傳承。

關鍵詞:1.受念住  2.南北傳阿含經


                         36頁

一、前言

    四念住,或作四念處,是整個佛法的核心,雜阿含經卷說︰

      有一乘道,淨諸眾生,令越憂悲,滅惱苦,得如實法,所謂四
      念處。何等為四?身身觀念處、受、心、法法觀念處。(1)

在四念住中,受念住佔有顯著的地位,釋尊在雜阿含經中指出︰

      以我於諸受、受集、受滅、受集道跡、受滅道跡、受味、受患、
      受離如實知故,於諸天世間魔梵、沙門、婆羅門、天人眾中,
      為脫、為出、為脫諸顛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2)

    本文即以受念住為主題,來探討南北傳經典記載的同異處,並兼
及傳承這一問題。

二、受念住的經典資料

    有關四念住中的受念住,存在於今日南北傳的阿含經典中,重要
的有下列資料︰
    1.《大念住經》──巴利文《長部》第二經,
    2.《念住經》──巴利文《中部》第十經,
    3.四意止──漢文《增一阿含經》卷五,
    4.《念處經》──漢文《中阿含經》卷二十七,
    5.念處相應──巴利文《相應文》第四十七,
    6.念處相應──漢文《雜阿含經》卷二十四,
    7.受相應──巴利文《相應部》第三十六,
    8.受相應──漢文《雜阿含經》卷十七。

    與受念住相關的註釋,散見各論典內,例如,《瑜伽師地論》卷
28、卷96、卷98等都有所闡釋。以下的探討,以上列前四經為主,比
較其中受念住的經文,以其他為輔,研究其涵意。
─────────────
(1)大正藏卷2,頁171上。
(2)大正藏卷2,頁122上。

                           37頁

三、南傳受念住的經文

   在巴利文的大念住經及念住經中,有相同的受念住經文如下︰(3)

     Katham ca pana, bhikkhace, bhikkhu vedanasu vedananupassi
viharati? Idha, bhikkhave, bhukkhu sukham va vedanam vedayamano
'sukham vedayamano 'duk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nati ;
adukkhamasukham va vedannam vedayamano 'adukkhamasukham vedanam
vedayami' tu pajanati. Samisam va sukham vedanam vedayamano
'samisam su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nati; niramisam va sukham
vedanam vedayamano 'niramisam su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nati.
Samisam va dukkham vedanam vedayamano 'smisam duk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nati; niramisam va dukkham vedanam vedayamano
'niramisam duk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mati. Samisam va
adukkhamasukham vedanam vedaymano 'samisam adukkhamasukham vedanam
vedayami's ti pajanati; nitamisam va adukkhamasukham vedanam
vedanam vedayamano 'niramisam adukkhamasukham vedanam vedayami'
ti pajanati.
      Iti ajjhattam va vedanasu vedananupassi viharati, bahiddha
va vedanasu vedananupassi viharati, ajjhattabahiddha va vedanasu
vedananupassi viharati, samudayadhammanupassi va vedanasu viharati,
vayadhammanupassi va vedanasu viharati, samudayavayadhammanupassi
va vedanasu viharati, 'atthivedana' ti va panassa sati paccupatthita
hoti. Yavadeva nanamattaya patissatimattaya anissito ca viharati,
na ca kinci loke upadiyati. Evam pi kho, bhikkhave, bhikkhu
vedanasu vedananupassi viharati.

今將其內容試譯如下︰
   (a)比丘們啊!比丘如何就感受觀察感受呢?
   (b)比丘們啊!比丘在經歷快樂的感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
        歷快樂的感受。」在經歷痛苦的感受時,他覺察到︰「我正
        經歷痛苦的感受。」在經歷不苦不樂的感受時,他覺察到︰
        「我正經歷不苦不樂的感受。」在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

                           38 頁

感受時,他察覺到:「我正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 」在經歷快樂
而無執著的感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歷快樂而無執著的感受。 」
在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時, 他覺察到︰「我正經歷痛苦而有執著
的感受。 」在經歷痛苦而無執著的感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歷痛
苦而無執著的感受。 」在經歷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時,他覺察到
︰「我正經歷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 」在經歷不苦不樂而無執著
的感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歷不苦不樂而無執著的感受。」
(c)他如是於內部就感受觀察感受,於外部就感受觀察感受,於內部
     外部就感受觀察感受。
(d)他住於觀察感受生起的現象,他住於觀察感受滅去的現象,他住
     於觀察感受生滅同時的現象。
(e)現前覺知到︰「這是感受!」如是唯有了知,唯有覺照。
(f)於是他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
(g)比丘們啊!比丘如是就感受觀察感受。

以上將「受念住」分成七段譯出,今就內容略分析如下︰
( a )第一段提出什麼是受念住?此中強調「就感受觀察感受」,
       不是「在感受之外去觀察感受」。
( b )第二段列出九種感受的單純覺察。
( c )第三段列出「於內部」、 「於外部」、「於內部外部」三方
    面就感受觀察感受。
( d )第四段觀察感受生起、滅去或生滅同時的現象,由此觀察感受
       的粗品及細品之無常特性。
( e )第五段指出要覺知感受就只是感受而已,此中無我、無我所。
( f )第六段為修行受念住的結果︰心無染著而得解脫。
( g )第七段︰總結以上就是受念住。

四、北傳《增一阿含經》內受念住的經文

    在北傳增一阿含經中,受念住的經文如下︰(註4)
(a)云何比丘內觀痛痛?
(b)於是,比丘得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樂痛。」得苦痛時,即
     自覺知︰「我得苦痛。」得不苦不樂痛時,即自覺知︰「我得不
     苦不樂痛。」若得食樂痛
─────────────
(註4)大正藏卷2,頁中。

                          39頁

時,便自覺知︰「我得食樂痛。」若得食苦痛時,便自覺知:「我得
食苦痛。」若得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我得食不苦不樂痛。」
若得不食樂痛時,便自覺知︰「我得不食樂痛。」若得不食苦痛時,
亦自覺知︰「我得不食苦痛。」若得不食不苦不樂痛時,亦自覺知︰
「我得不食不苦不樂痛。」
(c)如是,比丘內自觀痛。復次,若復比丘得樂痛時,爾時不得苦痛
     ,爾時自覺知︰「我受樂痛。」若得苦痛時,爾時不得樂痛,自
     覺知︰「我受苦痛。」若得不苦不樂痛時,爾時無苦無樂,自覺
     知︰ 「我受不苦不樂痛。」
(d)彼集法而自娛樂,亦觀盡法,復觀集盡之法。
(e)或復有「痛」而現在前,可知可見。
(f)思惟原本,無所依倚而自娛樂,不起世間想。 於其中亦不驚怖,
     以不驚怖,便得泥□,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
     受有,如真實知。
(g)如是,比丘內自觀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外自觀痛、內外觀
     痛,除去亂念,無有愁憂。如是,比丘內外觀痛。

以上也將經文分成七段,與南傳的七段經文相比較, 同異之處如下︰
(a)《增一》中,將「感受」譯為「痛」,且第一段是問「於內部」
    觀察感受。
(b)《增一》與南傳經文皆列出相同的九種感受。《增一》中,將「
    有執著」譯為「食」,「無執著」譯為「不食」。
(c)南傳有「於內部」、「於外部」及「於內部外部」三方面的觀察
     ,《增一》此處列出「內」一種,而將「外」及「內外」置於第
     七段經文。《增一》第三段後面多出覺知三種感受的經文。
(d)《增一》中,將「生起的現象」、「滅去的現象」、「生滅同時
     的現象」分別譯為「集法」、「盡法」、「集盡之法」。將「住」
    (viharati)有時譯出,譯作「自娛樂」。
(e)「這是感受!」在《增一》中譯為「痛」一字而已,意義不明朗。
     南傳的「唯有了知,唯有覺照」,《增一》 中譯為「可知可見」
     ,將經文所強調的「唯」未表達出來。
(f)南傳「無所染著」,《增一》中作「無所依倚」。南傳「對(身
     心)世界無所執取了」,《增一》中作「不起世間想」。接著,
     《增一》中多出一段經文︰ 「於其中亦不驚怖,以不驚怖,便得
     泥□,生死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更不復受有,如真實知。」
     ,用以描述果位。
(g)《增一》中,除了將南傳第三段移此外,並有「除去亂念,無有
     愁憂」的經句,用以描述修行念住之果。

    由以上各段的比較,可明顯看出南傳的受念住與北傳增一中的受念
住大致相


                          40頁

同,《增一》在第三段(c)、第六段(f)及第七段(g)中,多出一些文句。

五、北傳《中阿含》內受念住的經文

    在北傳《中阿含經》中,受念住的經文如下:(註5)
  (a)云何觀覺如覺念處?
  (b)比丘者,覺樂覺時,便知覺「樂覺」;覺苦覺時,便知覺「苦覺」
     ;覺不苦不樂覺時,便知覺「不苦不樂覺」;覺樂身、苦身、不苦
     不樂身、樂心、苦心、不苦不樂心、樂食、苦食、不苦不樂食、樂
     無食、苦無食、不苦不樂無食、樂欲、苦欲、不苦不樂欲、樂無欲
     、苦無欲、覺不若不樂無欲覺,便知覺「不苦不樂無欲覺」。
  (c)如是比丘觀內覺如覺,觀外覺如覺。
  (d)立念在「覺」,有知有見,有明有達。
  (e)是謂比丘觀覺如覺。若比丘、比丘尼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
     覺如覺念處。

以上經文只有五段,將此與南傳受念住經文比較:
    (a)此處將「感受」譯作「覺」。
    (b)此處第二段列出二十一種感受。
    (c)此處第二段只列出「內」、「外」二方面的觀察,少了「內外」
       這一種。
    (d)此處第四段,相當於南傳第五段。此中,將「這是感受!」只
       譯為「覺」一字而已。將「唯有了知,唯有覺照」譯作「有知
       有見,有明有達」,未將「唯」強調出來。
    (e)此處第五段,相當於南傳第比段,然而多出「若比丘、比丘尼
       如是少少觀覺如覺者,是謂觀覺如覺念處。」

    由上列比較,可看出南傳的受念住與北傳《中阿含》的受念住有四
項經文出入:一為感受的類別,二為北傳《中阿含》少了「內外」的觀
察,三為北傳《中阿含》少了感受之生滅經文,四為少了修習四念住的
結果:「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這一段經文。第一項
的不同,是來自傳承的不同,見下一節討論;後三項的出入,是否漢譯
者之省略,不得而知。但是由於北傳《中阿含經》的經本屬「說一切有
部」所傳誦,因而可用同屬「說一切有部」的漢譯〈雜阿含經》(註六)
,及其相關論典來補育有關「受念住」的內容。
──────────
(註5)《大正藏》卷1,頁583下。
(註6)見《佛光大藏經》<阿含藏>附錄(下)所集諸文,臺北:佛光出版社,
   1983年。

                          41頁

六、感受的類別分析

    在南傳的受念住及北傳《增一阿含》中,感受的類別同樣是九種如下:
    (1)快樂的感受──樂受,
    (2)痛苦的感受──苦受,
    (3)不苦不樂的感受──不苦不樂受,
    (4)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食樂受、樂食受、樂有味受,
    (5)快樂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樂受、樂無食受、樂無味受,
    (6)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食苦受、苦食受、苦有味受,
    (7)痛若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苦受、苦無食受、苦無味受,
    (8)不苦不樂而有執著的感受──食不苦不樂受、不苦不樂食受,
    (9)不苦不樂而無執著的感受──不食不苦不樂受、不苦不樂無食
       受。
    在北傳《中阿含經》的受念住、《雜阿含經》第471經、472經等,
(註7) 以及《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5(註8)等處,列出二十一種感受,
歸為七類如下:
    (1)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2) 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
   (3)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
   (4)樂食受(樂有愛味受、樂有味受)、苦食受(苦有愛味受、苦有
        味受)、不苦不樂食受(不苦不樂有愛味受、不味不樂無味受),
   (5)樂無食受(樂無愛味受、樂無味受)、苦無食受、不苦不樂無食
        受,
   (6)樂念著受(樂欲受、樂依耽嗜受、樂耽嗜依受)、苦貪著受、不
        苦不樂貪著受,
   (7)樂出要受(樂無欲受、樂依出離受、樂出離依受)、苦出要受、
        不苦不樂出要受。

    以上七類,每類依樂、苦及不苦不樂分出三項,共成二十一種感
受;不同經論的譯名雖有出入,但內容完全相同。此二十一種是依據
受之自性、所依、雜染及清淨來分類,《瑜伽師地論》卷96說︰

      又彼諸受自性、所依、染淨品別,當知是名受品類差別。有味
      受者,諸世間受。無味受者,諸出世受。依耽嗜受者,於妙五
      欲諸染污受。依出離受者,即
────────────────
(註7)《大正藏》卷2,頁120中、下。
(註8)《大正藏》卷26,頁476下。

                              42頁

      是一切出離遠離所生,諸善定不定地俱行諸受。(註9)

    同《論》卷28說︰

      又樂受者,謂順樂受觸為緣所生平等受受所攝,是名樂受。此
      若五識相應,名(樂)身受;若意識相應,名(樂)心受。如
      是諸受,若隨順涅槃,隨順決擇,畢竟出離,畢竟離垢,畢竟
      能令梵行圓滿,名無愛味受;若墮於界,名有愛味受。若色、
      無色界繫,若隨順離欲,名依出離受;若欲界繫,若不順離欲
      ,名依耽嗜受。(註10)

    對各種不同的感受,依自性(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所依
(身、心)、雜染(有愛味、依耽嗜)、清淨(無愛味、依出離)明
辨其內涵後,在修行「受念住」時,就覺察當下自己的感受是屬於那
一種,例如,《南傳四念住經》中所說︰

      在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樂有味受)時,他覺察到︰「我
      正經歷快樂而有執著的感受。」在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
      苦有味受)時,他覺察到︰「我正經歷痛苦而有執著的感受。」

    要時時對自己當下的感受清清楚楚,便是修行受念住的第一步;
而此處的感受,主要是指發生在身上的感受,《雜阿含經》第471 經
及 472經,分別以虛空中的狂風及客舍中的旅人來譬喻身中的感受,
其文如下︰

      譬如虛空中,種種狂風起,東西南北風,四維亦如是。有塵及
      無塵,乃至風輪起,如是此身中,諸受起亦然。(註11)
      譬如客舍中,種種人住止,剎利婆羅門,長者居士等,旃陀羅
      野人,持戒犯戒者,在家出家人,如是等種種,此身亦如是,
      種種諸受生︰若樂若苦受,及不苦不樂,有食與無食,貪著不
      貪著。(註12)
──────────────────
(註9)《大正藏》卷30,頁851上。
(註10)《大正藏》卷30,頁440中。
(註11)《大正藏》卷2,頁120中。
(註12)《大正藏》卷2,頁120下。

                              43頁

    此中明白指出有種種的感受發生在身上,《瑜伽師地論》卷96說︰

      又若有受,於依止(指身體)中,生已破壞,消散不住,速歸
      遷謝,不經多時,相似相續而流轉者,應觀此受猶若旋風。若
      有諸受,少時經停,相似相續不速變壞而流轉者,應觀此受
      如客舍中羈旅色類。(註13)

    故知生滅變化甚快的感受,以旋風為喻,來表示細品無常,若生
滅變化較緩的感受,則以旅客為喻,來表示粗品無常。故在受念住中
,先要察覺身上的感受,而後要體會無常,進而體會無我,此即下一
節所述。

七、如何觀察諸受?

    《瑜伽師地論》卷53說︰
      一切如來應正等覺出現世間,皆於諸受起八種觀︰謂受有幾種
      ?誰為受集?誰是受滅?誰是受集趣行?誰是受滅趣行?誰是
      受愛味?誰是受過患?誰是受出離?如是觀察,如實了知受有
      三種,觸集故受集,應知如經分別廣說。

此處指出對諸受要起八種觀察,所依據的經典是雜阿含經第經︰

      毗婆尸如來未成佛時,獨一靜處,禪思思惟,作如是觀,觀察
      諸受︰云何為受?云何受集?云何受滅?云何受集道跡?云何
      受滅道跡?云何受味?云何受患?云何受離?如是觀察,有三
      受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觸集是受集;觸滅是受滅;若於
      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集道跡;若於受不愛樂、
      讚歎、染著、堅住,是名受滅道跡;若受因緣生樂喜,是名受
      味;若受無常變易法,是名受患;若於受斷欲貪、越欲貪,是
      名受離。如毗婆尸佛,如是式棄佛、毗濕波浮佛、迦羅迦孫提
      佛、迦那迦牟尼佛、迦葉佛,及我釋迦文佛,未成佛時思惟觀
      察諸受,亦復如是。(註15)

由此可知,觀察諸受是修行中重要的一環,此中分別觀察(1)諸受自性
三受,
───────────
(註13)《大正藏》卷30,頁851上。
(註14)《大正藏》卷30,頁594中。
(註15)《大正藏》卷2,頁121中。


                        44頁


(2) 諸受現在流轉因緣觸集,諸受現在還滅因緣觸滅,(4)諸受當來流轉
    因緣於受愛樂、讚歎、染著、堅住,(5)諸受當來還滅因緣於受不愛
    樂、讚歎、染著、堅住,(6)諸受雜染因緣於受因緣生樂喜,諸受清
    淨因緣受是無常變易法,(7)諸受清淨於受斷欲、越欲貪。

    在「受念住」的實踐中,特別注重諸受之清淨因緣︰受是無常變易
法,因此,南傳的四念住經文說︰
      他住於觀察感受生起的現象,他住於觀察感受滅去的現象,他住
      於觀察感受生滅同時的現象。

    此中,對感受的觀察由粗而細︰先體驗生滅較長的感受,而後體驗
生滅幾乎同時的感受,也就是先體會粗品無常,而後體會細品無常。最
後將達到經文所說︰

       現前覺知到︰「這是感受!」如是唯有了知,唯有覺照。

將無常多所修習,將看清感受的真實面目只是感受而已!並沒有我、我
所,此即《雜阿含經》第二七○經所說︰

      無常想修習、多修習,能斷一切欲愛、色愛、無色愛、掉、慢、
      無明。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無我想,心離我慢,
      順得涅槃。

因此,南傳四念住的經文接著說︰

      於是他無所染著,對(身心)世界無所執取了。

這也就是達到了諸受清淨於受斷欲、越欲貪,此即雜阿含經第經所說︰

      樂受不放逸,苦觸不增憂,苦樂二俱捨,不順亦不違,比丘勤方
      便,正智不傾動,於此一切受,黠慧能了知,了知諸受故,現法
      盡諸漏,身死不墮數,永處般涅槃。(註17)
──────────
(註16)《大正藏》卷2,頁70下。
(註17)《大正藏》卷2,頁120中。

                        45頁

    因此,對各種感受保持覺知及以正智觀照,保持平等的捨心,就可
以於此世斷除煩惱,不再輪迴三界,永處自在安詳的境界。
    最後,探討巴利經文中的「於內部」、「於外部」及「於內部外部
」就感受觀察感受︰

    1.依據阿毗達磨法蘊足論卷的解釋︰

      云何於此內受,住循受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內受者,謂自受,若在現相續中,已得不失。外受者,謂自受,
      若在現相續中,未得已失,及他有情所有諸受。合說二種,名內
      外受。(註18)

故知此處的「內部」是指自己已得而未失的感受,「外部」則指自己未
得或已失的感受以及別人的諸感受。將此二種合起來就是「內部外部」
。

    2.依據《瑜伽師地論》卷28的解釋︰

      若緣依「內自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住循受觀,是名於內受
      住循受觀。若緣依「外非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住循受觀,
      是名於外受住循受觀。若緣依「外他有情數身色」所生受為境,
      住循受觀,是名於內外受住循受觀。(註19)

此中指出內、外及內外之差別,在於產生受的三種色有所不同,依次為
「內自有情數身色」、「外非有情數身色」、「外他有情數身色」,此
為第一說。此論接著指出另有第二說的三種色是「根所攝,有執有受色
」、「非根所攝,無執無受色」、「非根所攝,有執有受色」。第三說
的三種色是「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自內不定地,粗重俱行色」
、「他輕安俱行,粗重俱行色」。第四說是「內能造大種色」、「外能
造大種色」、「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第五說是「有識身內
色」、「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無識身色於過去時有識性,有
識身色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第六說是「自中身,
髮毛爪齒等相」、「他中身,髮毛爪齒等相」、「內表身,變異不變異
、青瘀等相;及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
」。此中,由來源不同的三種色,產生內受、外受及內外受,這些受都
產生在修行者自身之上,而不是生在別人身上。

    3.依據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187的解說︰
────────────
(註18)《大正藏》卷26,頁477中。
(註19)《大正藏》卷30,頁441上。


                        46頁

      自相續所攝受名內受,他相續所攝受名外受。月劦尊者言︰現
      在名內,過去、未來及無為名外。問︰何故現在名內,過去、
      未來及無為名外耶?答︰以現在法多令有情攝受貪著,非過去
      、未來及無為故。(註20)

此處提出自己身上的感受才是內受,他人身上的感受是外受。另外,
月劦尊者則以現在的感受作為內受,過、未的感受則為外受,此點與
《法蘊足論》有相通之處。
    4.由修行者的觀點來看,他所觀察的應以自己身上的感受為對象
;而感受的產因,有來自自己,有來自外在刺激,因而稱前者為「內
受」,後者為「外受」,以這觀點來解釋內、外,較為實際。

八、兼論阿含的傳承

    由受念住經文的比對,可看出南傳巴利文的經句與北傳《增一阿
含經》中的經句,甚為一致,同樣列出九種感受。就傳承來看,南傳
巴利經典是由︰(1)優波離(2)大象拘(3)蘇那拘(4)悉伽符及陀跋闍(5)
目鍵連子帟須 (6)摩哂陀等人依次下傳。而增一阿含經的所屬部派,
一般認為是大眾部,而大眾部的一個傳承是︰(1)優波離(2)陀娑婆羅
(3)樹提陀娑(4)耆哆(5)根護(6)法高。由於優波離是首陀羅出身,故
其下傳弟子以一般平民為主,所採用語言為「半摩揭陀語」(註21),
屬印度古代東部的方言,下傳至西部(優禪尼)後,改為當地平民通
用的巴利語,後來摩哂陀傳往鍚蘭的佛法就是用這語言。總之,南傳
巴利經典(屬上座部銅鍱系)及《增一阿含經》(屬大眾部)採用當
地一般平民的方言為主,二者文法語尾略有出入,但大體而言是很一
致的。
    至於北傳《中阿含經》、《雜阿含經》、《阿毗達磨法蘊足論》
等,都是屬於「說一切有部」的經典(註22),其文句常較巴利經典細
膩,例如,受念住中列出二十一種感受。此部的主要傳承是︰(1) 大
迦葉、阿難(2)缺名(3)缺名(4)缺名(5)末闡提,(註23)在迦濕彌羅大
為弘開,採用梵文,文法細膩,主要由高層社會所支持。

    故知阿含經文的傳誦,有一般平民與高層社會二種系統的不同,
其不同是由於釋尊的因材施教,對婆羅門(大迦葉、富蘭那等)用梵
文交談,對一般民眾則用一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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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0)《大正藏》卷27,頁940中。
(註21)見季羡林再論原始佛教的語言問題,收集在《季羡林佛教學術語
      文集》,頁93,臺北︰東初出版社,1995年。
(註22)見(註6)。
(註23)見拙作〈印度部派佛教的分立與師資傳承的研究〉,臺北︰《中
      華佛學學報第三期》,頁25~46,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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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只要義理不失即可,並不要求統一成文法細膩的梵文。這是釋
尊的基本原則,因此,在王舍城結集後,一般平民與上層社會囗誦的
經文,並不一定句句相同,只是義理一致而已。今日保留的巴利經文
,便是一般平民所持誦的;而說一切有部的經文,便是上層社會所持
誦的。至於經文次序的調動,則是毗舍離及華氏城結集的結果(註24)
。屬梵文系統的經論,一般文句較為細緻,由巴利原文《相應部》,
與梵文漢譯本《雜阿含經》的經文比對,即可看出後者較為細緻,例
如,上文所引的二十一種感受、八種觀察等即是。

九、結語

    本文比較南北傳的受念住經文,由此看出有二種不同的傳承,但
對受念住的修法,都認為要對身上的感受清清楚楚地覺知,而後要體
驗粗品及細品的無常變化,覺察到感受只是感受而已,並不是我、我
所,由此而去除我執,證得涅槃。最後,當知修習念住是過去、現在
及未來諸佛弟子所必須,《瑜伽師地論》卷98說︰

      又此念住修習道理,非今世尊出現於世方始宣說、今聖弟子適
      初修習;然於過去無始時來,於諸念住修習流轉,於未來世當
      知修習亦無窮盡。(註25)

因此,眾生要想克服愁歎、滅除苦憂,都要好好修習念住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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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4)見拙作〈阿含經集成與大乘經典源流之研究〉,《中華佛學學報
      》第四期,頁1~28,1991年。
(註25)《大正藏》卷30,頁859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