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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12 July 2018

不可思議 淺述《大乘起信論》入大乘道修證次第


不可思議
淺述《大乘起信論》入大乘道修證次第
 杜汪濤

摘要
佛說一切法,為治一切心,何種法門才是最適合初學者,雖視其稟賦根器而定,惟自八萬四千法門中,要理出頭緒,實非易事。為此,馬鳴菩薩於本論中直指,惟以修行信心為先,消惡業障,出癡慢網,以成熟善根,不再退墮,進而轉勝,由初發意菩薩,歷三賢而至究竟地。
有鑑於佛法是門生命科學,一切都要以實證為依歸,否則到頭來,徒留一堆名相及空論,因此本文分就墮落染污因由、本有清淨無染實相、大乘道修證核心修證、修證要領與次第等進行分析與探究,冀以建立全然大乘正見;由全然大乘正見,生起堅固大乘信心;由堅固大乘信心,篤實修習大乘行門,真正進入大乘道,成就大乘功德。

  
  前言
  眾生墮落染污因由
  眾生本有清淨無染實相
  大乘道修證核心
一、正因熏習之力—本有諸淨功德
二、外緣助道之力—諸佛菩薩慈悲願護
  修證要領與次第
一、修證要領
二、修證次第
(一) 凡夫向十信位—修行信心
(二) 十信菩薩向十住、十行位—信成就發心
(三) 十住、十行、十迴向位菩薩向初地菩薩—解行發心
(四) 初地菩薩向十地位—證發心
(五) 佛地
  結論

 


壹、前言
本論是印度大論師馬鳴菩薩所造,依《釋摩訶衍論》所述,本論揉合百經百論彙編而成,因此本論研究通了,等於通了百部大乘經,所以無論天台宗、華嚴宗,乃至禪宗,均將本論列為修證之重要典籍。
由於佛陀講經是應機說法,時而小乘四聖諦、十二因緣,時而大乘六度萬行,時而性宗畢竟空,時而相宗勝義有。對於初學者而言並不容易瞭解,甚者常會認為佛陀說法自相矛盾。此外,末法眾生善根淺、為業障所障,看不懂佛經。
為此,馬鳴菩薩特造本論,以簡要文字,豐富義理及清晰脈絡,將整個生命實相,眾生染污因由,心、意、意識的相續轉變,及向上超越的修證次第等,做了非常詳細說明。
本論於大藏經中相關譯本有二:
一、西印土優禪尼國沙門波羅末陀(真諦),梁元帝承聖三年(554年),於衡州建興寺,譯成一卷二十四紙。
二、于闐國沙門實叉難陀(喜學),大周武則天聖曆三年(700年),於東都佛授記寺,譯成兩卷亦二十四紙。1
本論流通於世,多以真諦譯本為主,而實叉難陀譯本因文字用法與現代更為接近,所以明末蕅益大師則稱「二譯對閱,唐本更為文顯義順。2」因此在研讀時,梁本中較為艱澀語句,則可參採唐本,對於本論核心更能易於掌握。

貳、眾生墮落染污因由
本論開宗明義說:「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是心則攝一切世間法、出世間法。」就直指這個──「眾生心」,一切一切,都發自於心而回歸於心。
這個眾生心,本來面貌是清淨本然,離諸對待,唯因不如實了知真如平等不二,並無差別,一念妄動,產生人相與我相,此根本無明一動,虛妄分別心識現前,向外不斷攀緣追求;無始來顛倒妄念,即循環輾轉,難以休歇。
因一念妄動,不覺而心起,迷真取妄,猶如演若多迷頭認影。在這妄想中,執妄為真,起種種攀緣造作,進而引生三細六粗。
三細:
一、無明業相:最初由不覺妄念,生起貪愛執著而產生業力,有業自然招感果報,而無邊生死苦果,皆因此動念而生,稱之為無明業相,即十二因緣中「無明」與「行」3
二、能見相:妄念一動,即有能見相,此能見,泛指心識能夠了知、分別所認識對象之能力,屬唯識學四分中「見分」,亦即十二因緣中「識」。
三、境界相:有了能見,自有所見之境,此境界包含山河大地、根、塵,屬唯識學四分中之「相分」,亦即十二因緣中「名色」與「六入」。
此三細因妄念而心動,心動即見,當下即有境現,三者同時出現,輾轉相依,一無一切無,不可分別前後。
六粗:
一、     智相:與三細中的境界相接觸後,起分別心,分別順逆好醜,而現起可意或不可意。此智相並非智慧,而是依境為緣,心起分別的分別智,亦即十二因緣中「觸」。
二、     相續相:依於智相,對境分別心生,有愛(可意)或不愛(不可意)。合於己意者起樂受,不合己意者起苦受;於苦樂受,希望不斷,起惑潤業,持引生死,六道輪迴,無有了期,亦即十二因緣中「受」。
三、     執取相:依於相續相,堅固執著,對於苦受,心起瞋恨,積極要求遠離;對於樂受,住著不捨,懇禱永久保持;強烈地眷戀過去,耽著現在,祈求未來,亦即十二因緣中「愛」。
四、     計名字相:依於妄執,執假為實,對於現前宇宙、山川、人物等名及各種表理之言說,計度分別,施設種種名言,亦即十二因緣中「取」。
五、     起業相:依分別假名言相,追求不捨,而造種種善業、惡業,亦即十二因緣中「有」。
六、     業繫苦相:為所造善惡等業繫縛,輪迴三界,死死生生,受苦樂等報,不能自主,亦即十二因緣中「生老死」。
此外,唯識之心、意、意識,依本論解釋,心即眾生心,於生滅門中,即阿梨耶識;意則為五意,分別為業識、轉識、現識、智識及相續識;至於意識則指相續識。

叁、眾生本有清淨無染實相
整個生命緣起,大乘佛法認為全根源於眾生這一念心—能明了分別執之心。無論是生死相續輪迴不已,或者出離生死而得解脫,一切一切,都出發於此心而回歸於此心。所以生命真實相,即現前之一念心性。
這一眾生心,本論分為真如與生滅二門,此二門並不相離。生滅門,指真如具足無漏性功德,不生不滅,離名字相,離心緣相,因無始無明,起了生滅心;不生不滅之自性清淨心與生滅之無明雜染熏打成一片,成阿梨耶識。生滅與不生滅雖然打成一片,但不生滅還是不生滅,並不成生滅;生滅還是生滅,不成不生滅。
阿梨耶識有「覺」義與「不覺」義二種,此二種義能涵攝一切法,引生一切法。「不覺」者,即前面所述因一念妄動,迷真取妄,順無明流,而生三細六粗等一切世間染法;亦因此生死相續,輪迴三界,不得解脫。
「覺」義者,此顯眾生本有不迷之佛性,非屬一般知覺或知識,眾生雖六道流轉,但此一佛性,湛然常住,不動周圓,無有缺減;眾生只因一念無明妄心,不離此妄念而將其遮障;若能離此攀緣妄念,則一切妄念差別境界,融成一味真心,更無對待,唯法界一相,一切法真如平等不增減,即是如來平等法身。依此平等法身,名為本覺。
本覺乃眾生本具,一切法自性平等不增減,無庸造作,法爾如是。眾生因本有之覺性,忽起無明,迷失本覺,一向不覺,端賴始覺,從迷返悟,返流還淨,從凡入聖。始覺不從外來,亦非創起,特由本覺內熏之力而發,雖有二名,實無二覺。
始覺復有究竟覺與非究竟覺二覺,非究竟覺又分為不覺、相似覺、隨分覺,分述如下:
一、             不覺:此處之不覺,是指凡夫攀緣造業之妄念,念念生滅,未曾暫息,廣造身口惡業;後發善心起修,入十信位,知前念起惡之心滅時,即止其後念之惡不得生起,雖是止惡防非,但仍在生滅中,未知不生滅性,故名不覺。此覺破六粗中「起業相」。
二、             相似覺:聲聞、緣覺及住、行、向三賢菩薩,覺照身內計我,身外計所,人我愛見,念念變異,了不可得;捨初分別執著相,漸斷分別我執與法執,名相似覺。此覺破六粗中「計名字相」與「執取相」,遠離六染心之「執相應染」。
三、             隨分覺:初地至十地菩薩,地地皆有不同證悟,初地以上菩薩,方破「相續相」,離「不斷相應染心」;二地至七地菩薩,破「智相」,離「分別至相應染心」;八地菩薩,「破境界相」,離「現色不相應染心」;九地菩薩,破「能見相」,離「能見心不相應染心」。以上不覺、相似覺及隨分覺,只覺滅相、異相及住相,仍不知生相,未至心源,名非究竟覺。
四、             究竟覺:超十地菩薩,入金剛喻定,至如來地,方能覺知心體初起之相,即根本無明所起最初微念,真淨心體本自不動,離此微細業相,則無明風止,性海浪歇,湛然常住,名究竟覺。此覺破「無明業相」,遠離「根本業不相應染心」。

肆、大乘道修證核心
學佛必須在自己身心上實際印證,欲有所成,須仰信真如本有,具無量諸淨功能,以此正因熏習之力,熏習無明,厭生死,求涅槃,廣修世間一切善法,以為根基,待此成熟,方受諸佛菩薩及善知識等,慈悲願護,利益教誨,示諸真實。如是內外交熏,因緣俱足,方得開悟,斷惑證真,進趣涅槃道,其正因與外緣分述如下:
一、正因熏習之力—本有諸淨功德
真如常恆不變,本來如是,一切六道凡夫、聲聞、緣覺、菩薩、諸佛等十法界,從無始來,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無所欠少,不從人得,亦非修得,自性滿足無量諸功德,即所謂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故心性不動,自有諸淨功德過於恆沙,不可以數計,略要有六:
(一)    大智慧光明義:真如本自不動,無差別相,因不覺心動,而起無明業相,因此業相而起妄心,無而忽有,見諸境界。若妄念不起,則諸相消滅,常光朗照。
(二)    遍照法界義:由業識所起轉識,依外境而生知見,執著於見,則有所見有所不見。若離妄見,則真照圓明,無所不遍,故《楞嚴經》云:「十方如來窮盡微塵清淨國土無所不矚,眾生洞視不過分寸」。
(三)    真實識知義:凡是境界皆自心念所生,心念既無,境從何有,故離四句絕百非,知真性無染,不與九相六染相應,離一切妄法差別之相,故《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四)    自性清淨心義:五祖為六祖說《金剛經》:「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六祖言下大悟。乃言:「何期自性本自清淨…」。故知清淨心,即不住色生心之菩薩心,自性功德,清淨本然,不被諸境所惑亂。
(五)    常樂我淨義:因起有漏色心,而成無常、苦、無我、不淨等四倒。若妄心不起,則能窮三際而無改,值眾苦而不干,處六道而莫拘,歷九相而非染4,成就自性涅槃之常樂我淨等四德。
(六)    清涼不變自在義故:    因妄心動,則起貪嗔癡慢疑等煩惱,熾然不斷,三細六粗,生住異滅,遷變不已,由業繫縛,受生老病死等報,無片刻暫停而不自在。若心不動,即是真如,遠煩惱熱惱,無九相生滅遷改衰變,離諸業繫生死逼迫而得大自在。
二、外緣助道之力—諸佛菩薩慈悲願護
諸佛如來,發慈悲心,修六度萬行,攝受眾生化令從善,如《維摩詰所說經》云:「資財無量,攝諸貧民;奉戒清淨,攝諸毀禁;以忍調行,攝諸恚怒;以大精進,攝諸懈怠;一心禪寂,攝諸亂意;以決定慧,攝諸無智。」發四弘誓願,以廣大心,度脫無邊眾生。依〈華嚴普賢行願品〉,立長時心,雖虛空界乃至眾生界不可盡,而此行願亦無有盡。
諸佛見一切眾生與己身同一真如法身,不見有眾生相,知我身與彼身,無二無別,平等平等;視眾生之苦,即自身之苦,因之發同體大悲,發大願行大行;為眾生能見聞得利,以隨順出離大悲方便之智,隨眾生心量顯現,或無相,或有相,或小身,或大身,而使離苦得樂,此諸不思議大用,徧一切處,無有方所。惟眾生若無自具內熏正因,縱諸佛菩薩慈悲願護,法身徧一切處,或現有情,或現無情,終不能感此助緣,得遇諸佛菩薩善知識等,引導修行。
凡夫、二乘、三賢位菩薩等,於修行中,或見佛身像,或念佛名號,或佛化身為其父母眷屬親友,以慈愛而勸發向道心;或為給使居卑事之,以悅意而令發向道心;或為知心好友,以輔勸而益發向道心;或為怨家仇敵,以逼迫而感發向道心;或以布施、愛語、利行及同事等四攝,以方便而誘發向道心。如《法華經》云:「應以何身得度者,觀世音菩薩,即現何身而為說法。」至初地以上菩薩,則於三昧禪定中,離諸妄動,隨其夙昔見聞,於平等緣中見諸佛菩薩隨應現身說法。
前凡夫、二乘等,發心厭苦求佛,不知唯識,未得無分別心,以六識分別,計有外塵,見三十二相應身佛,係從外來,而不知佛相乃轉識所現。六道眾生皆可見佛,唯各隨業感,成種種異類之相,若毀犯佛禁戒、或生垢惡不善心者,見佛色身純黑猶如聚墨、炭人、赤土人、藍染青色人或黑象脚。若以人天位見佛為樹神及天神身。若二乘人見佛為阿羅漢等聖人身5,以上所見之佛,皆為隨機示現之應化身
三賢位至十地等諸菩薩,於三昧正定中所見佛身,皆是依於業識所見報身。由諸菩薩廣行十波羅蜜,成就福德資糧之無漏行熏,及以不思議本覺內熏之力所得。此報身有無量色、無量相、無量好。所依莊嚴之土,等周法界,無有邊、無有涯、無有盡,無水、火、風三災,不毀不失。
三賢位至十地菩薩等諸菩薩,依六染心之離繫,所見之報身亦分為三:
(一)    三賢位菩薩:以深信力,深信真如,所見報身雖知依心所現,無來無去,無有分齊,唯分別未忘,相續識未斷。
(二)    初地至十地菩薩:由初地,得無分別,已入法身位,所見報身轉勝,過於三賢位菩薩所見。從二地至究竟地,歷階而上至金剛後心,所見報身漸漸圓滿,而至究竟。
(三)    佛地:報身猶有所見,若斷最後一分無明,離於業識,則同於本覺,即是真如,此即諸佛法身,無有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

伍、修證要領與次第
一、修證要領
本有真如,具無量性德,熏習無明,仗此熏習因緣力,能令妄心捨生死煩惱苦因,樂趣菩提涅槃之果;此厭生死苦,樂求涅槃之妄心,則反熏真如,經三大阿僧祇劫,增其勢力,其要領如下:
(一)    自信己性:信為萬行之首,故《華嚴經》云:信是道源功德母,長養一切諸善法。入道初心,須信真如即為本性,在凡不減,在聖不增,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此當十信位也。
(二)    知心妄動無前境界:已仰信真如,寂然不動,知現前內身外境,悉因無明妄動為有,其性本無,皆非真實。此當十住(解)位也。
(三)    修遠離法:了知諸法唯依妄念而有差別,但因情執深遠,積弊難以頓除,故修六波羅蜜,以遠離五欲、慳貪、瞋惱、懈怠、散亂等過患。此當十行、十迴向位也。
(四)    以如實知無前境界故:如實證唯識理,境界本非實有,而眾生妄認以為實,或以分別意識比量而知。此當初地也。
(五)    種種方便起隨順行,不取不念,乃至久遠:以種種方便隨順修行,不似聲聞緣覺耽空滯寂,了知境界非空非有,離於心緣,離於言說,離於能所,以淨熏之力,廣修萬行。此當二地至等覺也。

二、修證次第
眾生雖皆具真如,但為無量無邊無明所熏,而有利鈍、邪正、信不信等厚薄差別。此外,眾生修行取證,亦因其所熏成之見思及塵沙粗細煩惱,而有先後遲速等差別,隨其自性之差別與煩惱垢染之厚薄,從凡夫起修,經十信位,歷階而上至金剛喻定,其修證次第分為:修行信心、信成就發心、解行發心、證發心及成佛等五階,簡述如下:
(一)  凡夫向十信位—修行信心:
1.   不定聚眾生
夙昔薰習善根不多,三毒熾盛難制;雖樂修五戒十善,卻希求人天果報;或求二乘果;或供養佛未滿萬劫;或以色見佛、住相供養僧、隨二乘發心、心外求法等,皆非大乘菩薩悲智之心,一遇惡緣即退凡夫位,或墮二乘地。
若知作善惡業,必定招報,故捨惡從善,併前世所修善根,因緣合和,而厭生死苦,欲求無上佛道;因懇切心,值諸佛應化身,親自供養承事,聞諸真如法,而起四不壞信,修行五門,經一萬劫,信心方得成就,滿十信位。
2.   四不壞信
(1)信根本:真如為一切諸法之根本,亦為一切佛法僧三寶根本,故於真如法,樂念觀察直起信心,遠離自輕、輕他、人執、法執,不起惡見。
(2)信佛:深信無盡法界及一切塵剎,諸佛皆充滿,於佛念念常起恭敬供養之心,種一切善根,願求一切智慧。
(3)信法:信法能除慳貪等障,故深入三藏教典,勤行諸波羅蜜法。
(4)信僧:常樂親近如實修行菩薩僧眾及善知識,恭敬禮拜供養,依所教授,老實修行。
3.   修行五門:欲堅定前四信,須仗五行,否則徒信虛名,遇緣必退。
(1)施門:財施、法施、無畏布施,非求世間名利恭敬故,唯念自利利他,願令眾生常得安樂,迴向菩提。
(2)戒門:戒有多品,此指攝律儀戒、攝善法戒及攝眾生戒。
攝律儀戒:當行善道,離身三、口四、意三等十惡,故《觀無量壽佛經》云:「未來世一切凡夫欲修淨業,得生西方極樂國土者,當修十善業」,《阿彌陀經》中亦云:「不可以少善根福德因緣,得生極樂國土」
攝善法戒:出家者則行頭陀行,見得思義,財無苟得,少欲知足;悔惡改過,折服煩惱;不輕小罪,以為無殃,所謂萬行門中,不捨一法。《佛說十二頭陀經》云:行頭陀法十二事;一者、在阿蘭若處;二者、常行乞食;三者、次第乞食;四者、受一食法;五者、節量食;六者、中後不得飲漿;七者、著弊納衣;八者、伹三衣;九者、塚間住;十者、樹下止;十一者、露地坐;十二者、但坐不臥。
攝眾生戒:如《大般涅槃經》所云,行息世譏嫌戒,莫令他人因己受蓄非法之物,招人譏謗,引生罪愆。
(3)忍門: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風不起;於違順境,淡然安處;受他人惱害,不生瞋恨,無懷報復;篤行報冤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等四行,甘心忍受,都無冤訴。
(4)進門:自念久遠以來,流盪生死,輪迴六道,捨身受身,受一切身心大苦,今遇善緣,當精進求出,故於諸利人之事,一心進取,不因難行而退其志。若遇魔惱、世務牽纏或病痛所苦,皆多生以來身口意所造重罪惡業所致,更應勇猛精勤,日夜無間,虔修普賢十大願,庶令惡業障消而善根增長。
(5)止觀門:入菩提之道,止觀二門皆應俱行,共相助成,行住坐臥,不相捨離。
止門:應修真如三昧,亦名一行三昧,此乃用心至重至要之關鑰,照此修行,漸漸能生無量三昧。
A.  住一靜處,端坐正意:即選一靜處,遠離喧鬧,結跏趺坐。
B.  不依氣息,不依形色,不依於空,不依地水火風,乃至不依見聞覺知:即內脫身心,外遺世界,離心意識參,出凡聖路學,離妄想境求6
C.  一切諸想隨念皆除,亦遣除想,以一切法本來無相,念念不生、念念不滅:即一切眾生,迷本真心,一向但依妄想用事,故今修習,以除想為最。一切諸想,隨念皆除。此一念者,乃直心正念真如之念也。方今用心,單提此一念為主,更無二念。以此一念觀照之力,但見妄想起處,隨即一念照破,當下消滅,更不容其相續,所謂斷相續心也。此一念除想,妄想既滅,即此一念亦無容立,故亦須遣之。以此一念,特為遣想而立,以真心自體,本來離想,又何容念!以妄想無性故,非本來有,妄想既非本有,若立一念以待妄想,是又為資妄之本也。故此念亦無可立,以立處即真故,真妄俱泯,能所兩忘,乃名正念。以一念不立,則念念無生;若念念無生,則常光現前,寂照朗然,念念不滅矣!
D.  亦不得隨心外念境界後以心除心:即一念觀照之力,更不隨妄想轉,若隨妄想外念境界,然後却纔以心除心者,此是以妄除妄,乃逐生滅流轉,如此用心,畢竟不離生滅妄想。
E.  心若馳散,即當攝來住於正念:纔妄想生處,即便照破,不隨他轉,即歸正念,不待隨心外緣,而後攝也。
F.  是正念者,當知唯心,無外境界,即復此心亦無自相,念念不可得:不但外心外境,即復此心亦無自相,以念念不可得故,以內外心境一切寂滅,如此念念熏修,自然體合真如。
G.  若從坐起,去來進止,有所施作,於一切時,常念方便,隨順觀察,久習湻熟,其心得住;以心住故,漸漸猛利,隨順得入真如三昧:隨緣修習,勿得暫替,以觀察既久,漸漸湻熟,其心自然安住真如三昧,煩惱漸伏,信心增長,即可速成不退也。
H.  若遇天魔、諸鬼、精魅所惑亂,通遣之法,當念唯心,境界則滅,終不為惱。
I.  若見勝境界,當勤正念,智慧觀察,不取不著,《楞嚴經》云:非為聖證,不作聖心,名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觀門:
A.  無常觀:觀一切世間有為之法,無得久停,須臾變壞。
B.  苦觀:觀一切心行,念念生滅,以是故苦。
C.  無我觀:觀過去、現在、未來所念諸法,如夢、如電、如雲。
D.  不淨觀:觀世間一切有身,悉皆不淨,種種穢汙,無一可樂。
E.  大悲觀:當念眾生,無始時來,無明所熏,受一切身心大苦,無量逼迫,難捨難離,而不覺知,甚為可愍。
F.  大願觀:願令我心離分別故,徧於十方修行一切諸善功德,盡其未來,以無量方便,救拔一切苦惱眾生,令得涅槃第一義樂。
G.  精進觀:於一切時一切處,所有眾善,隨己堪能,不捨修學,心無懈怠。
4.   殊勝念佛法門
住此娑婆,或值三災八難不吉祥事,或見十惡五逆諸不善人,或自身多諸惑業,病苦牽纏,修行信心不能成就者7,以專意念佛因緣,勤修善業,隨願得生西方極樂世界,見阿彌陀佛,永離惡道。
(二)  十信菩薩向十住、十行、十迴向位—信成就發心:
1.   十信位滿,入初住位之正定聚眾生。
2.   發三種心:
(1)直心:正念真如,離諸過患,行無住行,即攝律儀戒,能成法身。
(2)深心:身心願樂,廣修六度萬行,深徹善本,行自利行,即攝善法戒,能成報身。
(3)大悲心:憫眾生受身心大苦,起同體之悲,欲拔其苦,令得菩提,行利他行,即攝眾生戒,能成化身。
3.   初住位菩薩以上,不墮惡趣,有勤勇心,不懼佛道難成,修諸苦行,而無怯弱,且能示八相成道,利益眾生。
(三)  十住、十行、十迴向位菩薩向初地菩薩—解行發心:
1.   住、行位滿,更深發心,深解真如無相,已解慳貪、五欲、嗔惱、懈怠、體亂、無明等六蔽性空,應無六度可修,惟隨順真如,自然而修六度,不同於前信位菩薩,有所用意而修六度。
2.   修六度離相
(1)檀波(布施)羅蜜:知法性之中本無慳貪,施者、受者與施物,三輪體空。故《金剛經》云:「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
(2)尸(持戒)波羅蜜:眾生雖因色聲香味觸,而起欲心;惟知法性之中無此染污,止惡防非,離於五欲過。
(3)羼提(忍辱)波羅蜜:知法性之中本無嗔恚熱惱,離一切苦,隨順安忍。故《金剛經》云:「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
(4)毗黎耶(精進)波羅蜜:因執身心,遂成懈怠,惟法性之中不見身心,故精純無雜,遠離懈怠,勇猛不退。《大乘悲分陀利經》亦云:「厭患諸有為,一切無為靜寂行無上而不退,是毘梨耶波羅蜜。
(5)禪(禪定)波羅蜜:法性常定,無散亂可得,不動不亂,而修禪波羅蜜。
(6)般若波羅蜜:知自行清淨,本離無明,隨順法性,背無明而向明。
(四)  初地菩薩向十地位—證發心:
1.   八識規矩頌云:「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初地菩薩,已斷分別我執與分別法執,惟俱生我、法執未斷。如是漸增,分破分證,至七地遠行地滿,方斷俱生我執,八地以上至等覺,方斷俱生法執。
2.   此位菩薩,以分別智,明其有見分;證離言說真如法身,明其無相分8。因正證真如,初地至十地菩薩,依其等階,於一念頃,分赴百佛世界乃至不可說不可說阿僧祇佛世界,平等顯現,供養諸佛,請佛說法,利益彼彼眾生。
3.   修行時程:
(1)由初住位菩薩開始正信,修真如離相之行,歷十行、十迴向,經一阿僧祇劫,至初地後,方得親證真如,名為見道。
(2)從初地已去,漸斷俱生我執,又經一阿僧祇劫,至第八地,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應。
(3)從八地已去,任運進趣,斷俱生法執,再經一阿僧祇劫,方得成佛道。
(4)此三阿僧祇劫,亦稱三無數劫,雖是定有,惟時無定體,唯心建立,隨發願之誠篤,修行之精勤,延促不可定也。故古德云:十世古今始終不離於當念。
4.   三種微細心相
(1)真心:六、七二識相應之根本智。
(2)方便心:六、七二識相應之後得智,自然徧行利益眾生。
(3)業識心:無明種子猶未盡,亦熟未空,故仍有微細生滅。
(五)  佛地:
1.   若滿十地,則於色究竟天,成自在天王,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業識已盡,得一切種智,法身周徧法界,隨眾生見聞各得利益。
2.   諸佛如來滅盡妄心,平等無二,已離能所,真心照物,無所不徧,能以無量方便,隨眾生知解,開示種種法義,若眾生心垢業障不除,則不能見如來法報化諸身。

陸、結論
眾生本俱真如,常恆本淨,元無煩惱,惟一念無明,而起妄心,如是轉遽,六染,五意、九相循環衍生,無片刻稍停,因之流浪生死,受一切身心大苦,無量逼迫而不覺知。故馬鳴菩薩以大悲心,雜揉百經百論,而造本論,欲眾生能正解如來根本大義,起厭離心,發心修行。
為求斷惑證真,消惡業障,出癡慢網,其修證核心,須仰信真如本有諸淨功德,熏習無明,復廣修一切善法,積功累德,待善根成熟,方可值遇諸佛菩薩或善知識,慈悲護願,引導修行,如是正因熏習與外緣助道二者交互相熏,乃能進趣,向涅槃道。
未免學人躓踣於修證之路,故本論揭櫫,自凡夫以至於佛地修行趣向,分為五階,以為圭臬,依此精勤修學,得由不覺、相似覺、隨分覺,地地增進而臻究竟覺,雖歷時三大阿僧祇,惟隨其精勤誠篤,延促不可定也。此外,善根微小眾生,於上述修法無法堪任者,則教以殊勝念佛法門法,令能速往無量光佛剎,畢竟不退,謹盼諸學人,因本論有所啟發,起信發行,速入大乘之道。


 


注釋:
1.    《大乘起信論疏略》,T45, no. 765, p. 444b14
2.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T44, no. 1850, p. 422b18
3.    印順法師,《大乘起信論講記》,頁149-161
4.    《起信論疏筆削記》T44, no. 1848, p. 374b05
5.    《佛說觀佛三昧海經》T15, no. 643, p. 660a20-660a29
6.    《大乘起信論直解》T13, no. 766, p. 512a19
7.    《大乘起信論疏筆削記會閱》T45, no. 768, p. 727a01
8.    《大乘起信論裂網疏》T44, no. 1850, p. 455a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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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德讀後:
杜汪濤道友是警官學校的高材生。有一年,尚德在該校授三民主義,我有時沒有講三民主義,將教室當禪堂,念禪詩,講禪學。
他做了警官,擔任重要職務,上級「有事」,他身為高級職員,蓋章受累,搞得全家不安。
我告訴他:
「煩惱即菩提,好好學佛。」
老天有眼啊,他在智慧上進去了也。
         真是:
眾生業力不可思議,佛法也不可思議。
         反過來說也成立:
佛法不可思議,眾生業力也不可思議啊。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於台灣達摩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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