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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25 January 2018

论“本识”与“转识”的熏习作用



徐湘霖
  内容提要:唯识学认为识是一种认识功能,这种功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本识与转识的熏习的辩证关系及其相互转化的运动机制上,揭示这种现象及运动规律,对于现代心理学的发展,对于宗教与科学的关系提供一份有价值的研究资源。
  关键词:本识 转识 熏习 能熏 所熏 种子 因缘生法
  作者徐湘霖,1953年生,四川师范大学教授。
  识,唯识学上称“了别”名识①。了谓觉了,别谓分别。识对诸境(认识的对象),有觉了分别的作用。从佛教的认识论来说,识就是认识。认识是一种功能,正如像动能、位能、电磁能一样,也是一种能量形式。有人把这种特殊的能量形式叫做性命能②,因为只有生命主体才有认识活动,它沟通潜意识和意识的种种活动,使潜意识和意识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心智能自主调节的整体机制。然而,识这种特殊的能量形式,我们还无法定义出它的功能是什么,它没有形质,却有其独立的体用和体系,它有种种表现形式、运动规律以及诸识之间可能互相转化。所以,识以分别为性,分别实际上是一种高速的变动,所谓“刹那生灭”、“观心无常”,即是据此而立。一切识都是高速变动的,其内部含有彼此对立而变动之根,这主要表现在一心法中“本识”与“转识”的相互差异又有紧密联系的关系上。
  一、建立在本识与转识上的熏习义
  识的自体是什么?唯识学把人的认识分为八种,即是八种认识功能。《百法明门论》谓识有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八识。③何谓“转识”?眼耳鼻舌身为前五识;由意根所发起的意识,即第六识。意识所依的根,叫做末那识,即第七识。以上诸识皆由第八阿赖耶识中所藏的种子转起,故名为“转识”。何谓“本识”?指第八意识,即阿赖耶识,又称为“心”,心为诸法的根本,故阿赖耶识又叫根本识,简称为“本识”。识有本识与转识之别,既相互差异,又紧密联系;既体用各别,又同时同处,不即不离。然而,不论是本识与转识都与熏习有关。《成唯识论》说:“依何等义立熏习名?所熏能熏各具四义,令种生长故名熏习。”④熏习的作用有二:一为能熏诸法;一为所熏本识。如何才能成为能熏与所熏?唯识学各定出四种必备的条件,这就是“能熏四义”和“所熏四义”。
  在转识方面,由于前七识及其相应心所有能熏习种子的作用,它们有四个特点:(1)有生灭:即指前七转识及其相应的心所,刹那生灭,变动无常,非恒坚用,故有生起或增长习气的功能作用,才能叫做能熏法。(2)有胜用:谓前七转识既有生灭,则必然具备强盛的势力,故能够引生习气,才能叫做能熏。(3)有增减:谓前七转识起伏不定,生起时作用增盛,不起时功能减弱,以这样的作用去摄植习气,故叫能熏。(4)与所熏共和合性:是指前七转识必与所熏的本识,必须是同时同处,不即不离,有此条件才能成为能熏之法。
  在本识方面,阿赖耶识的作用主要有五个:受熏、持种、内变根身、外变器界、为有情轮回的主体。因为本文重点讨论的是此识的受熏作用,故只拈出其“受熏”所具有的四个特点,唯识学上称为“所熏四义”:(1)坚住性:指阿赖耶识无论是善、恶、无记,还是同一类性相续不断的执持习气,坚住而无有间断,令不散失,叫有坚住性。这与前七转识有生灭间断不同,因能执持习气。世亲在解释时打了一个生动的比喻,譬如“动风”,风性流动,不能任持所有熏气,这是从反面来说明其的“不坚住性”。 (2)无记性:因阿赖耶识性不善不恶,故善恶习气都能随顺接纳,没有违逆现象的产生。这与前六识其性有善恶不同,故能容藏习气。(3)可熏性:这是因为阿赖耶识无我法执著,不被束缚,而且体常显露,易受善恶之熏习,叫可熏性。它不同于第六、七识常有我法二执的遮蔽,而性又坚密,故无法受熏。(4)与能熏共和合性:所熏与能熏必须在同一刹那、同一处所发生,两者虽非一体,但需与转识不即不离,才能叫做与能熏共和合性。
  总结以上能熏与所熏各自具备的四个条件,可以得出下列结论:一是熏习义的成立,必须是能熏与所熏俱生俱灭。这是因为异时不可相熏,故能熏与所熏必须生灭同时。二、有前七转识的能熏,才能有阿赖耶识的所熏,才能生成种子。三、能熏的七转识,自第八识中的种子生起作用的同时,就已成为能生果的因了。由于能熏与所熏相结合,就不断地进行熏习。有熏习即有“气息”留存于阿赖耶识之中,这种保留下来的痕迹就是种子,又称为习气。⑤
  那么摄藏于阿赖耶识中的种子(习气)具有什么特点?它与本识、现行又有什么关系呢?《成唯识论》云:“此中何法名种子?谓本识中亲生白果,功能差别。此与本识,及所生果,不一不异。体用因果,理应故尔。”⑥这段话有二层意思,一是说阿赖耶识自体有一种特有的功能,当这种功能在隐而未显的阶段,即是一种潜在的势力,唯识学上把它称作“种子”。种子无形无相,无质无量,但它却能发挥力用。换句话说,种子是非物质而产生物质的力用。这种力用,相当于物理学上的“能”。这种“能”,就是心识活动的潜力。当这种潜力能由隐驱显,遇外缘即有变现境界为其认识对象的作用,唯识学称它为“现行”。所以识的种子和现行,都是一种功能,故有“功能差别”一名。二是说种子与本识,以及与它起现行所生的果法的关系是“不一不异”。从体用关系看,种子以阿赖耶识为体,并非另有种子之物藏于本识之中,故体不离用,用也不离体,故为“不异”;种子是本识之功能,由熏习而生,是体之用,与阿赖耶识体的功能各别,故为“不一”。再从因果关系看,种子摄藏于赖耶识中,是从能生现行法的因而言,称它为种子;由熏习的气息而得,是从果而言,称它为习气,所以习气是种子之异名。然而因是此果之因,果是此因之果,因果同时,“不一不异”。另一方面从见、相二分关系来看,种子遇外缘生起“现行”,变现出见分和相分。种子以本识为体,是本识之相分,为所缘;见分是本识自体能缘虑影相的作用,故为能缘,则见、相二分,即能缘、所缘的关系亦是“不一不异”。由此,清楚地阐明了种子、现行与本识各自的功能作用,又揭示出它们之间互相对立,相依共存的辩证关系。
  阿赖耶识所藏的种子(习气)体性,具有六个特点,唯识学上称为“种子六义”:(1)刹那灭:种子具有一种潜在的认识功能,即是一种能量,常常在阿赖耶识中生灭转化,运动不停,正因为其本性刹那生灭,才能引生白果。(2)果俱有:种子生起现行时,种子即转为现行,即为种之因灭,而为识之果生;现行随即又熏成自种,现行的识即转为潜在的种子,既为因之现识灭,又为果之种生。生灭同时,因果相续,并非因已灭果才生,果已生因才灭。(3)恒随转:即指此种子永远存在于本识中,随着本识运动而变易不停,而且永不丧失。(4)性决定:谓此种子善恶染净,各自成流,也就是说染种子生染法,净种子生净法,善种子生善的现行,恶种子生恶的现行,皆由它们各自的功能决定,此一原则不能改变,其性质决不混淆。 (5)待众缘:种子的“任运而转”,生灭变动,其实是一种能量的转变,若要发生质的转变而成为现行,它就必须依靠其它条件的协助,即要待众缘和合,方有生果的功能。(6)引白果:即谓心法、心所有法及色法等,各各熏成自己的种子,各各复引出各自的果(现行)。⑦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阿赖耶识中所持藏的种子有名言(等流)种子和业种子(异熟)两类,而具足种子六义的,唯有名言种子,即“种生现”的种子。它一方面因是“俱时因果”,故具“果俱有”义,另一方面又因阿赖耶功能差别的能生性,无始时来,永不失其功能,一直到转依为止,故具“恒随转”义。而业种子,属于“现生种”或“现生现”的异熟因果种子⑧,因异时而熟,故不具“果俱有”义;因异性而熟,故不具“性决定”义。业种子是生起诸法的助缘种,故不具六义。提出名言种子一说,为唯识家所新创。名言种子作为阿赖耶识变现万法的亲因种,藉以解释一切宇宙现象,这是唯识家的一大贡献,故唯名言种子独具种子六义。⑨
  以上从转识“能熏四义”、本识“所熏四义”以及“种子六义”作了说明,可以明了唯识学的熏习义有如下几个要点:首先,本识与转识存在着一而二,二而一,既互相区别而又不可分割的辩证关系。于是熏习就有两种对立,从而形成能熏与所熏以及熏习所成之种子。第二,由于阿赖耶识藏有诸法各自种,遇缘即生起诸法现行;同时诸法现行又各自复熏成自种藏于赖耶识中。由此种生现,现生种, “种现熏生”,展转互为因果,自然会形成生起诸法的内因缘缘起⑩。第三,根据种子“刹那灭”、“果俱有”的特点,便形成现识与种子的相互转化,因灭而果生,潜能转化为显能,展转往复,如环环无端转动,故带有能质交变的内容。同时,由于种子“性决定”、“引白果”的特点,一切心、心所和色法等种种现法,各别“种现熏生”,因果各自成流,虽有质与量的转变,但前后“等流”,相似相续,往复如环地变动着。第四,由于本识与转识必“待众缘”而生变,展转“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11〕,从而形成横的方面万象参差的无量无边;由于诸识不断地果生因灭,而形成纵的方面森罗万象的无始无终,一切诸识就是这样纵横交错,不断推陈出新,而宇宙万法,生生化化,永远以新生的状态恒转不停,永存不灭。
  二、“种现熏生”是本识与转识运动转化的因果律
  上文从总的方面讨论本识与转识的能熏、所熏关系及所熏成种子的特点。然而诸识的熏习作用是如何发生的?种子的三种习气,即“名言习气”、“二取习气”和“业习气”又是如何通过现行诸识熏习而成的?在这方面,唯识学对于八识之间熏习活动及其运动转化规律皆有着具体而深微的揭示。
  八识之中,前五转识的活动属于感性认识,眼、耳、鼻、舌、身五识提供感官材料,主要是认识和观察世间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一切粗大物质尘境,所以称为“观尘世”。前五转识的认识功能是如何熏习而成的呢?这是因为前五识各有由自所熏习的潜能寄存在本识之中,也就是五识各有其自种。比如眼识,从眼根(视神经)发起眼识,即能见色。但眼见色,并非由于眼根的作用,而是在色境(识所认识的物质对象)与眼识相对时,由本质境(疏所缘缘境)倒映在视网膜上,刺激眼根,引动本识中眼识种子(潜能)腾跃而起,由眼根出,将视网膜上的倒影放大,反映于本质境上。正如灯泡发光照明一样,并非由灯泡直接发光,而实际上是由电子流输送的作用。这个“电子流”就是阿赖耶识中眼识种子(潜能)转化为现行(显能)的作用。所以眼识的种子是由眼的自种熏习而成,其余耳、鼻、舌、身四识熏种发起感性认识功能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是所待之缘与所缘之境不同而已。
  第六意识的功能属于理性认识,意识由于有“知”的作用,也就是依名取相的分别作用,它们时时熏习“本识”,便产生“名言习气”。“名言习气”又分为“表意名言”和“显境名言”。“表意名言”是指用诠表事物意义的语言、文字、章句、符号等来表情达意;“显境名言”即是用语言、形象、行动来描述形容,使之境界了别明显。这二种名言熏习种子,贮藏于本识中,遇缘则生起现行,即为生起诸法的亲因缘。前五识提供感性材料,第六意识虚妄地执著我、我所,所熏成的种子也有二种,一者俱生我执,二者分别我执。由此二我执所熏成的种子,令有情自他差别,引生烦恼障和所知障,便有了“二取习气”(能取、所取);由于前六识种子带有染污性盲动的造作(身、口、意三业),不断熏习本识,便招感欲界、色界和五色界的异熟果,而有依(器界)、正(根身)二报的业习气,又称“异熟识习气”、“有支习气”。由于心地上有了这些习气,其气必然回熏本识,留下了类似本业的功能。这种功能,就是种子。种子成熟时,本识就成了“异熟识”。“异熟识”执持三种习气,变异而熟,以“名言习气”、“二取习气”为亲因缘(内在根据),以“业习气”为增上缘(内在助力),便会随此内因缘力中的引业力和满业力使本识变现带有阶段性的特定的生命体(根身)和特定的生活环境(器界)。正如《八识规矩颂》云:“动身发语独为最,引满能招业力牵。”〔12〕这里,我们看到前六识转识,特别是第六意识支配身语意的作用非常有力,分别势力也独为盛胜,因此才会由身语意三业的力量,招引身体、生命(引业)和生活的果报(满业)。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注意到第六意识能动的反作用也特别强烈。
  第七末那识,末那是思量义。它依第八识见分为根生起,随即转缘八识见分,经常审细地执为自我,并且对于所执持的我,产生浓厚的爱,即所谓“我爱执藏”,从而使人类与生俱来就有强烈的求生欲和我执法执。这正是《八识规矩颂》中所说的“恒审思量我相随”〔13〕。由于第七识常与贪、痴、慢、见,四大“根本烦恼”及八大“随烦恼”相应,制约着前六转识,恒常地染污熏习,使其不得净化。而只有当第七识清静时,前六转识才有清净的可能,所以第七末那识是前六转识生起的一分增上缘,因而称之为“染净依”。除此之外,它还有两种作用,一是外为第六意识生起的根,二是内为第八阿赖耶识生起的根。但是末那识的熏习作用,却只是对内而不对外,这就是说,它虽是前六转识的染净依,但只对阿赖耶识产生作用,即恒常执第八识为“我”,而并不主动对前六识起作用。用一个譬喻来说,阿赖耶识好比仓库,第七末那识好比仓库的保管员,凡是进入仓库的种子,便被这个保管员盖上一个“我”的烙印。又如像一个烟囱的通道,阿赖耶识的种子遇缘生起现行,内人外出,只要经过这个通道,便会被熏成黑黑的染污的“我”执。所以,第七末那识又称为“俱生我法执”。这个“俱生我法执”是“分别我法执”(第六意识)的基础,而“分别我法执”又是增强“俱生我法执”的助力。于是这二者相辅相成,反复熏习本识,故而成为染污人生的烦恼源。
  第八阿赖耶识又名能藏、所藏、我爱执藏,汉译为藏识;此识受前六识造业熏习,执持业力种子,随业力变异成熟,生起人天、阿修罗等五趣的根身器界,故名为异熟果识;此识又名一切种识,能藏名言习气、二取习气及业习气。正如《八识规矩颂》所云:“浩浩三藏不可穷,渊深七浪境为风。”〔13〕这个“三藏”是指阿赖耶识具能藏、所藏、我爱执藏而得名,“浩浩”显示出阿赖耶识浩翰无际,藏种无量;本识如渊海,如大海之水因风击动而万波俱作,不可穷极。“七浪”,是指前七转识及与之相应心所。种子如海水,现境如风击,能引动如水之种子生起转识之波,境过风停,转识之波,即复还为种子之水。境风再起,种子之水又起转识之波,如是展转,起伏不尽。《楞伽经》云:“如海遇风缘,起种种波浪,现前作用转,无有间断时。藏识海亦然,境等风所击,恒起诸识浪,现前作用转。”〔14〕对此境描述亦是用海喻本识,水喻种子,波浪喻转识,风喻现境,犹如海水与波浪展转往复,而无有停息之期。这就是阿赖耶识与前七转识相互作用,集起名心的具体情况。,
  为什么第八阿赖耶识与前七转识相互所生所变的熏习作用,始终遵循必然的因果规律,并且形成一种无间相续、非断非常的运动状态呢?《阿毗达摩大乘经》云:“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15〕就清楚地说明本识与转识之间相互作用的因果关系。唯识学把这种因果关系具体化,概括为“种现熏生”:前七转识种子为阿赖耶识所摄持,具有能生白果的功能。这种功能在众缘和合时,能生起各自的果法,这叫做“种子生现行”。当其生起现行时,有强盛的势用,于生起的刹那,在熏习各自种子于本识中,这叫做“现行熏种子”。种子生起现行的转识,现行的转识随即又熏成种子。这种前生后灭,自类相续,在如瀑流的随转中,具有“三法”和“二重因果”的作用。所谓三法:是能生的种子、所生的现行、受熏的新种子。所谓二重因果:种子生起现行的转识,是本识与种子为因,转识为果,为一重因果;由现行的转识熏成种子,是转识为因,受熏的新种为果,又为一重因果。如此三法展转,如炷生焰,焰生焦炷,刹那之间,成二重因果。《解深密经》曰:“阿赖耶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16〕《唯识三十颂》称亦称赖耶识“恒转如暴流”。 《成唯识论》解释此颂云:“阿赖耶识为断为常?非断非常,以恒转故。恒谓此识无始时来,一类相续,常无间断,是界趣生施设本故。性坚持种,令不失故。转谓此识无始时来,念念生灭,前后变异,因灭果生,非常一故,可为转识熏成种故。恒言遮断,转表非常,犹如瀑流,因果法尔。如瀑流水,非断非常,相续长时,有所漂弱……谓此识性无始时来,刹那刹那,果生因灭,果生故非断,因灭故非常,非断非常是缘起正理,故说此识恒转如流”。〔17〕正是非常清楚地说明了本识的功能与种子、现行三者之间的关系。本识藉着前念生后念的异时因果,如暴流似的有生灭而不间断;其因果相续是前一刹那灭,后一刹那生,亦即前念生后念,如河水之流动,波波相随;念念生灭不停,灭前引后,生即酬前,灭即非常,生即非断,生灭同时;且因灭即是推陈,果生即出新,生灭相续即不断推陈出新,这是此中最基本的规律。所以“一切种子如瀑流”极形象地概括出阿赖耶识始终遵循这一基本规律,永远以新的姿态生长着、存在着,显示出活泼泼的缘生气象。
  最后,再将本识与转识、种子与现行之间的关系,用图表示如下:

  从这个图示,可以看出八识之间关系极为密切,犹如一棵大树,本识如长在土里的树根,第七、六识如树之主干,前五识如树之枝叶花朵。八识关系虽然密切,但根干枝叶各有体相,故非是一,但总起来说,又是一个整体机制,统称为一棵树,故非是异,这是从体用论来看。从因果论,种子是因,现行是果,故非一,但“因灭果生”,种子转化为现行,“将因属果”,故非异。所以,了知“非断非常”、“非一非异”,如此可以深达八识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及一切认识功能总的变动规律。
  三、熏习的意义及现代价值
  1.熏习的二重性。唯识学对于人类心理活动的熏习相,有着全面而精深的阐述,它认为人生的来龙去脉,人们的社会活动,各种学科的建立,乃至自然界、社会人生森罗万象的现象,皆渊源于人们心理活动的熏习,通过“种现熏生”的反复熏习,善恶诸法展转增胜。所以,熏习和愈熏愈胜是心理自然的现象。从熏习的积极意义上来说,在没有能所、主客对立时,自然界是未曾“分别”的混沌,哲学上称之为自在之物或本然界〔18〕。人类由无知到知,以得自之经验者还治经验,本然界就转为事实界。事实界是自然界进入经验、被一切生物认知理解的领域,而这个领域,正是主体用“知”、学习和技能统率的知识经验的领域。所以,人类一切生命活动、劳作和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靠着世代的个体和群体的经验的积累,这个经验积累就是人的认识的不断熏习作用。一切生命体的认识活动正是因为有了熏习的作用和功能,才有记忆,才能学习,才能接受教育,也才能有知性、判断、理性等自我意识,而意识的认识世界和认识自我,也正是在知识经验领域内展开。所以,人的知识经验由实践活动熏习而得,它是主观与客观、意识与存在之间的桥梁,是人类全部认识的基础。
  从消极方面来说,由于人类依经验心识的分别活动,不明白宇宙间一切事物全无实在之物,皆是随因缘变化,刹那生灭而彼此相待的道理,往往执“我”为实,执法为实,形成二取习气,二取习气又造成烦恼障和所知障,再加上前六识不断地造善恶身语意三业,因而有漏业习气产生。由于心地上这些杂染的习气不断熏种,使人们在生死流转长河中,过去造业,现在受果;现在造业,未来受果,因果展转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从而形成有生老病死、苦乐感受的人生世界。这是唯识学上称为“相缚”和“粗重缚”的真实情况,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唯识学建立了“转依”解脱论。
  2.“转依”解脱论。 “转依”的“转”是转舍与转得,即舍染分而得净分,转八识成四智。这一转染成净,转识成智的熏习过程与染污的熏习义恰好相反。
  转依的过程,一般分为“相缚”解脱和“粗重”解脱。那么,什么是相缚呢?《摄大乘论》云:“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19〕又云: “应知一切法,本性无分别,所分别无故,五分别智无。”〔20〕这就是说,识以“分别”为性,主要体现在第六意识上。第六识依名取相,生起分别我法二执,除此之外,还有第七末那识先天性的俱生二执,六、七两种转识,都是能遍计,二者相互配合,愈熏愈胜,使众生日夜处于颠倒梦想的烦恼之中。要摆脱“分别”,必须要用“般若”智慧,即在相上离相,在分别上离分别,在语言上离语言文字,由此远离分别执著,摆脱依名取相的相缚。换言之,转依中相缚解脱的关键,是要在第六意识能动的反作用上狠下功夫,因为第七识虽然恒常执第八识为我,但同时它又受到前六识,主要是第六识的反作用,因为第七识是前六识的染净依,六识染,它即染,六识净,它即净。如果在第六识上生起无漏的般若智慧,就会使第七识的俱生我法执减轻,从而得到转依。
  什么是粗重缚?它与相缚不同,相缚主要是在六、七转识上起用,在众生身心的表层发生恶劣影响;粗重缚主要是指阿赖耶识中二取习气和业习气两种有漏种子,主要在一切众生内心世界的深隐处发生作用。要摆脱粗重缚,就必须从转染成净、转识成智的关键处着手。我们知道,人与动物不同之处,就是人是有理性和道德的,这种理性的智慧种子和道德的清净种子同样存在于赖耶识中。唯识学上有“种子周遍,现行对碍”的原则⑨,即是不断地用自觉觉他的“五分别智慧”(“于念而离念,于相而离相”)熏习赖耶识,使之形成般若习气,对治由我法执着熏成的二取习气;同时行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运用德性的力量,熏习阿赖耶识,使本识中具有福德的无漏业习气,以对治原来由有漏业种熏习所成的业习气。这样般若智慧、无漏净业不断增长,有漏的二取习气及业习气不断减少,而至于消灭殆净,实现由相解脱达到粗重解脱。到此阶段,赖耶识中没有丝毫有漏的染污种子,转化成无垢识的大圆境智,第七末那识转为自他平等、染净平等的平等性智,第六意识转为妙观察智,前五识为成所作智。这就是转八识成“四智”。从转依的时间上来说,八识转四智各有先后。一般六、七二识,皆在见道位初转为妙观察智和平等性智,至修道位第七远行地后,方转圆满。前五识和第八识转识时间皆在修道位的果位,才能获得圆满的转识成智。正如《坛经》中所言:“六七因中转,五八果上圆。”〔22〕
  建立在熏习义上的唯识学的“转依”理论,尽管多少带有理想的色彩,但它对净化人心,用真善美去对治假丑恶,自觉地改造人的主观世界,主张命由己立,破除宗教神秘性,应该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3.建立赖耶缘起。佛法最基本的观点,就是讲缘生论。它认为因缘是事物生起所依赖的根据和条件,宇宙间一切事物,都是彼此相依而共存,如《阿含经》云:“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由此可知,任何事物都不是本来自有,人的认识也是如此,它不是物质的,也不从其它物体派生的,而必须依靠内在和外在的种种条件和根据为因缘才能生起。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诸识由现行熏成自种,现行即是其自种的因缘;诸识自种又转起现行,自种即是其现行的因缘。诸识之生,与其所待之众缘,犹如芦束,彼此观待,相互为缘。所以,一切识的存在都是因缘和合相待的存在。
  但是唯识学建立的缘起论,是指赖耶缘起,又称为内因缘缘起、有为缘起。赖耶缘起,又包括三种缘起:依阿赖耶识讲集积义、集起义,建立因缘缘起;依阿赖耶识受前六识的造作熏习成种为增上缘,建立业感缘起;依阿赖耶识中内因缘所变现的根身器界及心、心所法,以建立受用缘起。唯识论者以识变解释人生宇宙,以阿赖耶识缘起说明宇宙之存在及一切精神物质现象的发生。而一般不依阿赖耶识而讲缘起者,不是多流人外因缘缘起,就是讲真如缘起和无为缘起。这里,我们暂且不去评论这些缘起说在理论上的优劣高下,但有一点,不讲内因缘缘起,即赖耶缘起,就不能深入揭示和阐明世出世间染净因果的形成,就不能深入揭示人类的意识、潜意识及一切心理活动的内在运行机制。只有依赖耶缘起。讲受熏、持种,才能真正讲出“内因缘生一切法”的“缘起性空”理论,只有讲这种理论,才能讲业由我造,命自我立,主观能动决定客观,人生支配宇宙。只有建立这种理论,人才能真正摆脱神权的桎梏,从而获得自在和解脱。
  赖耶缘起”深入揭示人的生命现象、心理现象与认识活动真实而隐微难知的情况,这对于现代心理学的发展,提供了一份有价值的研究资源。同时对于我们了解人自身,了解物质世界,改造主观与客观世界,让宗教走向科学具有积极的增上缘之意义。唯识学关于本识与转识的熏习作用及运动规律的描述,虽然其理论基础是唯心的,而方法则是辩证的。从这里,使我们看到人的认识以及心理的产生,由内部矛盾所推动的从个别到一般、从现象到本质、从外物意识到自我意识、潜意识发生发展的过程,无疑是具有现实意义和现代价值的。

  注释
  ①《大乘五蕴论》大正藏卷31,第848页。
  ②C.S.Hall和V.J.Nordby合著《荣格心理学入门》三联书店.1987年。
  ③《大乘百法明门论》一卷,大正藏卷31,第855页。
  ④⑥〔17〕《成唯实论》卷2--卷6,大正藏卷31,第33-38页。
  ⑤⑦以上能熏四义、所熏四义与种子六义皆依据《成唯识论》、《摄大乘论》之说法。
  ⑧异熟的含义,指受熏而转化的存在状态。有异时而熟,异性而熟、变异而熟三种,其所生成之果为异熟果。
  ⑨徐典正《唯识思想要义》,台湾佛光出版社,1993年第124页。
  ⑩内因缘,指阿赖耶识。佛陀在初时说《阿含经》,即针对声闻种性而言;在二时宣《般若经》,即是针对舍小乘转大乘的初大菩萨而言,皆未建立阿赖耶识。佛陀在第三时《方广经》中才为诸大乘菩萨宣说阿赖耶识,从而建立赖耶缘起生一切法的缘起性空论。赖耶缘起又称为甚深缘起、内因缘缘起、有为缘起,以有别于其他二乘的外因缘缘起论。
  〔11〕〔23〕《中阿含经》卷十二,大正藏卷26,第421页。
  〔12〕〔13〕《八识规矩颂补注》二卷,大正藏卷45,第467页。
  〔14〕《楞伽经》,大正藏卷16,第484页。
  〔15〕《阿毗达磨大乘经》,转引自《摄大乘论》卷上,大正藏卷31,第133页。
  〔16〕《解深密经‘心意识相晶第三》,大正藏卷16,第693页。
  〔18〕冯契《认识世界和认识自己》第49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6。
  〔19〕〔20〕《摄大乘论·所知能相晶》卷二,大正藏卷31,第116页。
  〔21〕《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大正藏卷31,第666页。
  〔22〕《六祖法宝坛经》大正藏经卷48,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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