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法,佛学早期理论,又称作小乘七十五法。小乘俱舍宗将世间一切法(现象)概括为七十五种,摄为五个类别。
中文名
佛学理论 心法
又称
小乘七十五法
类型
佛学理论
心法
依根而生
色法
色法十一种
(1) 眼根(梵cakṣur-indriya );
(2)耳根(梵śrotrendriya );
(3)鼻根(梵ghrānendriya );
(4)舌根(梵jihvendriya );
(5)身根(梵kāyendriya );
(6)色境(梵rūpa -viṣaya );
(7)声境(梵śabda - viṣaya );
(8)香境(梵gandha -viṣaya );
(9)味境(梵rasa -viṣaya );
(10) 触境(梵sparśa -viṣaya );
(11)无表色(梵avijñapti -rūpa )。
其中前五者能发识取境,故称五根;次五者为五根所缘之境界,故称五境;无表色系依身、口发动之善业与恶业,为生于身内之一种无形色法,乃感苦、乐果之业因,具防非止恶或防善止恶之功。
心法
心法一种:即依根而生,觉知境之总作用,指六识心王(梵citta )。
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四十六种,分为六位。此四十六法皆随附于心法而起,故称心所有法。即:
遍大地法
遍大地法(梵mahā-bhūmikādharmāḥ )十种:
受(梵vedanā ,领纳苦、乐、舍三境之作用);
想(梵sañjñā ,想像事物之作用);
思(梵cetanā ,造作诸业之作用);
触(梵sparśa ,对境之作用);
欲( 梵chanda ,希求之作用);
慧(梵prajñā ,拣择善恶法之作用);
念(梵smriti ,记忆不忘之作用);
作意(梵manaskāra ,令心心所警觉对象之作用);
胜解( 梵adhimokṣa ,明了事理之作用);
三摩地(梵samādhi ,译作定,令心所专注一境而不散之作用)。
此十法通善、不善、无记之一切心王而起,故称遍大地法。略作大地法。
大善地法
大善地法(梵kuśala - mahā-bhūmikādharmāḥ)十种:
信(梵śraddhā ,令心心所澄净之作用);
不放逸(梵apramāda ,止恶行善);
轻安(梵praśrabdhi ,使身心轻妙安稳之作用);
行舍(梵upekṣā,令身心舍离执着诸法之念,而住于平等之作用,为行蕴所摄之舍);
惭(梵hrī ,于所造罪,自观有耻);
愧(梵apatrāpya ,于所造罪,观他有耻);
无贪(梵alobha ,不贪着顺境之作用);
无嗔(梵adveṣa ,于逆境不起忿怒之作用);
不害(梵ahimsā ,不损恼他之作用);
勤(梵vīrya ,精进修习诸善法之作用)。
此十法与一切之善心相应而起,故称大善地法。
大烦恼地法
大烦恼地法(梵kleśa - mahā-bhūmikādharmāḥ)六种:
无明(梵avidyā ,以愚痴为性);
放逸(梵pramāda ,于恶法放逸之作用);
懈怠(梵kausīdya ,于善法不勇悍之作用);
不信(梵āśraddhya ,令心不澄净之作用);
惛沈(梵styāna ,令心沉重之作用);
掉举(梵auddhatya,令心轻浮之作用)。
此六法常与恶心及有覆无记心相应,故称大烦恼地法。
大不善地法
大不善地法(梵akuśala - mahā-bhūmikādharmāḥ)二种:
无惭(梵āhrīkya ,不自羞耻之作用)、
无愧(梵anapatrāpya ,在他人前不感到羞耻之作用)。
此二法与一切之不善心相应,故称大不善地法。
小烦恼地法
小烦恼地法(梵parītta -kleśa- bhūmikādharmāḥ )十种:
忿(梵krodha ,令起怒相之作用);
覆(梵mrakṣa ,隐藏己过之作用);
悭(梵mātsarya ,于财、法等不能惠施之作用);
嫉(梵 īrṣyā ,妒忌之作用);
恼(梵pradāsa ,坚执恶事而恼乱身心之作用);
害(梵vihimsā,损恼他人之作用);
恨(梵upanāha ,于忿境结怨不舍之作用);
谄(梵māyā,令心心所邪曲不直之作用);
诳(梵śāthya ,欺他不实之作用);
憍(梵mada ,心贡高而傲他之作用)。
此十法唯为修道所断,仅与意识之无明相应,且其现行各别,而非十法俱起,故称为小烦恼地法。
不定地法
不定地法(梵aniyata - bhūmikādharmāḥ)八种:
寻(梵 vitarka ,寻求事理之粗胜作用);
伺(梵 vicāra ,伺察事理之细性作用);
睡眠(梵middha ,令心心所昏昧之作用);
恶作(梵kaukritya ,思念所作之事而令心追悔之作用);
贪(梵rāga ,贪爱顺境之作用);
嗔(梵pratigha ,于逆境嗔恚之作用);
慢(梵māna ,使心高举而凌他之作用);
疑(梵vicikitsā ,使于谛理犹豫不决之作用)。
此八法不入前五位,广通善、恶、无记三性,故称不定地法。
心不相应行法
心不相应行法十四种:
(1)得(梵prāpti ),令得诸法于身之实法;
(2)非得( 梵aprāpti ),令诸法离身之实法;
(3)众同分(梵nikāya -sabhāga),各随其趣,而使得同一果报之实法;
(4)无想果(梵āsañjñika ),于无想天之中令心心所皆灭之实法。此为外道所执之涅盘;
(5)无想定(梵āsañjñi -samāpatti ),乃为得无想果所修得之无心定;
(6)灭尽定(梵nirodha -samāpatti ),不还或阿罗汉之圣者,为止息暂时所入之无心定;
(7)命根(梵jīvitendriya ),维持寿命之实法;
(8)生(梵jāti ),令诸法生起之实法;
(9)住(梵sthiti ),令诸法不迁之实法;
(10)异(梵anyathātva),令诸法衰异之实法;
(11)灭(梵vyaya ),令诸法消尽之实法;
(12)名身(梵nāma - kāya ),色声等之名;
(13)句身(梵pada -kāya ),诸法无常等之章句;
(14)文身(梵vyañjana -kāya ),名与句所依之文字;二个以上,故称为身。
此十四法为非色非心之法,而不与心相应,故称为心不相应行法。
无为法
无为法三种:
(1)择灭无为(梵pratisaṅkhyā -nirodha ),依正智简择力而得之寂灭法;
(2)非择灭无为(梵apratisaṅkhyā -nirodha ), 非依正智简择力,但依缺生缘而现之寂灭法;
(3)虚空无为(梵ākāśa ),以无碍为性,容受万物而遍一切处。
此三法无生、住、异、灭四相之作为,故称无为法。
《大毗婆沙论》卷四十二等所说与上略异。亦有将七十五法分为色、非色,有见、无见,有对、无对等形式者。[《俱舍论》卷四、《俱舍论光记》卷四](参阅‘五位七十五法’1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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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不相应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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